“税屋”关于转发47号公告的郑重声明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1-08-15
摘要:税屋 关于转发47号公告的郑重声明 本站在未能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第一时间也在网络上转发了47号公告,对此给财税同行造成的影响表示抱歉!在往后的财税法规发布上,将加强法规来源及真实性的审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效应。

“税屋”关于转发47号公告的郑重声明

  本站在未能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47号公告(截屏图片下载: rar 文件),对此给财税同行造成的影响表示抱歉!在往后的财税法规发布上,将加强法规来源及真实性的审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负面效应。

  在该公告发布后的第一时间里,即有网友通过各种方式与本站核实法规的真实性,我们也一直在关注官方相关发布渠道,在未能进一步确认的情况下,随即删除该法规全文,以免在更大范围内传播。

  “税屋”为非盈利性质的个人站点,创办伊始即以“提供财税同行交流学习的网络平台”为宗旨!自始至终未有收取任何个人及单位任何费用,仅以百度及谷歌官方投放的广告取得的微博分成来维持网站生存所必要的相关支出。

  “税屋”一贯坚持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杜绝虚假、色情及其它违规网络信息的传播。

  “税屋”从未接受任何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的采访,对于媒体发布的与此公告相关的消息及解读与本站无关!

  对于此次“47号公告伪造误传事件”,“税屋”同样也是受害者<有网友及媒体把伪造的对象直指'税屋',严重影响了'税屋'的非盈利性网站形象>,也由此提醒我们在平时的站点发布管理中需要更加规范、严谨,以净化互联网的大环境,不给虚假信息推波助澜!

  特此声明!

  税屋管理员

  2011.8.15

       相关材料——

       更早之前网上挂出的47号文: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329428.shtml 
       截屏图片下载: rar 文件

       相关申明——

       现行计税方法奖金多赚少得也可避免 

       税务总局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 

       解释及致歉“47号公告”非视野首发 

       媒体报道—— 

       伪造“47号公告”事件 <百度百科>

       伪造的国税总局公告 现身网络16天后被热炒 <南方都市报(深圳) >

       “47号公告”首发于税务小网站 <新浪财经 >

       “47号公告”溯源:税屋转发网贴来自天涯论坛 <凤凰财经> 

       转发国税总局“47号公告”网站致歉 自称受害者 <北方网>

       谁捏造了“47号公告”? <新浪财经>

       最终结局——

       “调整年终奖个税公告”系谣言 伪造者被拘15天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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