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税地[1989]145号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上海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0-01-02
摘要: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地字[1989]139号《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上海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上海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地[1989]145号      1990-01-02

  
  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地字[1989]139号关于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现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上海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条款废止]对该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的仓库房用地、办公、生活区用地以及其他非直接从事储运业务的生产、经营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条款废止]为了照顾该公司的实际困难,对该公司所属物资储运企业的露天货物、库区道路、铁路专用线等非建筑物用地,在1990年给予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三、[条款废止]其他系统所属物资储运企业仍按原规定办理,不得比照上述规定征免土地使用税。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〇年一月二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