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函[1991]6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1-06-06
摘要: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聘请专家担任陪审员的复函[全文废止]

法(经)函[1991]64号      1991-6-6

  税屋提示——依据法释[2020]1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本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0)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

最高人民法院

199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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