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2020年3月版)

来源:海南税务 作者:海南税务 人气: 时间:2018-09-12
摘要: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2020年3月版)

  前言

  为方便纳税人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根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更新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门票、客运票等发票的开具,及其他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找我”栏目之“查询找我”模块,或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公共服务平台及发票系统2.0版”专栏,可查看本指南文本。

  第一章 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 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联。

  经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省税务机关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指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格式,使用税务机关确定的开票软件开具的电子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有两类票面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

  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共分为两种:一是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二是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第三节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为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为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为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为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四节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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