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府发[2022]24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07
摘要: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达市府发〔2022〕24号              2022-06-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本文有删减)

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增长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财税政策落地

  (一)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中型企业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二)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快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加快本级支出进度。加快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和价款结算。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发放机制,将64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实行直发,进一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实施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和绩效监控,提升资金周转使用效率,统筹使用收回资金,优先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的领域。结合留抵退税、项目建设等需要做好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严格落实助企纾困扶持政策,加快兑现中、省、市产业发展补助资金,全面清理并督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信心。

  (三)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含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下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实行“周调度、旬督导、月通报”,建立资金管理使用“红黑榜”,确保2022年发行专项债券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建立债券组合融资落实机制,实行年度专项债券组合融资项目清单管理,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债券发行前,可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通过调度库款支付,避免“项目等钱”,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水利、交通、乡村振兴、城市更新、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园区等专项债券引导工程重点领域项目。

  (四)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开展“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合理分担贷款风险;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做到“有贷尽担,有担尽贷”。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2022年阶段性由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六)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强化各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定价管理,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将LPR下行幅度不折不扣地传导至贷款实际利率,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组织金融机构加强政策宣传和项目筛选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债融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对小微企业降低融资综合费率、缓收或减免利息。

  (七)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到应贷尽贷,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货车车贷等贷款本息延期申请,按市场化原则,双方自主协商,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还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八)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再贷款+”产品创新,推广“支小惠商贷”“专精特新贷”“农担贷”“助农振兴贷”“天府科创贷”“天府文产贷”“园保贷”“服保贷”“巴山税金贷”,争取实施“制惠贷”试点,精准对接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普惠小微贷款发放规模。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制定实施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纾困工作计划,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对受困群体的金融服务质效。

  (九)提高资本市场的融资效率。培育、推动达州符合条件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三农”、小微、绿色、双创等金融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融资,扩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十)加大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强化重点项目融资保障,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及社会事业项目、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围绕达州市200个重点项目、17个川渝合作共建重大项目等,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工作机制,做到项目对接到位、金融服务到位、资金支持到位。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在达州投放更多长期贷款,商业银行进一步增加贷款投放、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环保、物流等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支持。

  三、着力稳投资促消费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国省“十四五”规划涉及达州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对接国家和省拟编制的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布局实施一批网络型基础设施、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教育文体基础设施、安全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全力确保更多项目进入上级规划。加快建设开梁高速、达开快速等在建省市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大垫高速、达石快速等拟建省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城宣渝高速、达渠快速等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新改建国省干线50公里、农村公路1600公里,建成农村公路安保工程900公里,力争交通建设完成投资150亿元以上。加快建设土溪口等大型骨干水利工程、石峡子等8个中型水库,加快川渝东北一体化水资源配置工程等8个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大脑、东数西算枢纽基地、5G基站等数字项目建设,加速建设数字达州。

  (十二)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服务。对纳入本级及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可在合并编制报批文件、简化审批程序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绿色通道、部门集中会商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建设用地报批,实行远程申报、容缺预审、即报即审、全程辅导,审批时限在承诺基础上再压减30%。开展项目全程免费代办服务,推行“业主对接代办员、代办员对接审批窗口”的代办服务机制,实施全程调度跟踪、层级协调服务等。深化联合审批一次性告知、联合现场踏勘、联合集中审查、联合上门服务、联合竣工验收“五联合”服务,现场解决项目审批互为前置、项目业主多头跑路、重复提交材料、验收耗时过长等问题,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建成投产。全面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执法。

  (十三)给予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用能、环境总量、资金支持。试点实施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适当调整疫情期间土地履约监管方式,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等情形,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提出土地出让金征缴、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建立工作专班,对省级重点工业项目,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资金保障支持力度。

  (十四)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拓宽项目推介发布渠道和方式,6月向社会和金融机构推介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投资规模适度、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准入机制,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

  (十五)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积极争取省级资金用于发放消费券,促进汽车、家电、餐饮、特色农旅产品消费,从市级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给予奖补。2022年6月底前,全市各地投入不少于100万元财政资金,引导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延长至2022年底、二手车经销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0.5%减征收增值税延长至2023年等优惠政策。

  (十六)支持开展线上销售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商贸企业拓展线上渠道,广泛开展直播带货等网络促销活动,对其入驻达州电商平台或新开发自营商城产生的服务费给予30%补贴,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支持大型商场开设轻奢消费品销售专区,开展“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对国际国内一线品牌在我市开设首(体验)店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个的一次性补助。

  (十七)推动文旅回暖消费。组织文旅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纾困资金补助。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对市外游客在市内酒店(民宿)住宿1晚并游览市内1个及以上售票景区(点)的,按20元/人对地接旅行社予以补助,同级财政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家;利用暑期、“十一”等假期重要文旅消费旺季,补贴发放文体旅游电子消费券,刺激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演艺、电影院、游戏游艺、室内健身、休闲娱乐等文体旅游消费。

  (十八)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交易除外)的,按每个车位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贴。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按20%执行;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按30%执行;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银行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十九)支持租房优惠减免。对在达工作且无房的35周岁以下青年人及新市民(含原籍不在本地,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达的人员)租房自住的〔原则上单人(户)租住面积70平方米以下〕,国有公房由相关部门按已签订租赁合同价格减免20%,租金可以按月或按季度收取,不得预收一季度以上租金。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最高每年不超过2万元。

  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二十)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通过对需求侧管理和政府补贴实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不超过0.55元/度,用水成本不超过1.86元/吨。加强对供电供气供水企业保供的督促指导,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对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免收违约金”措施。对使用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和使用科技孵化园、数字经济产业园的高科技企业、电商企业,可申请免缴三年租金,对发展前景好当前又较为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减半缴纳三年租金。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落实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政策。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按50%收取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费用。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二十一)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动态发布市级“白名单”园区和企业,推动“白名单”企业省内互认和信息共享,“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制定紧急条件下闭环运行、设立“防疫泡泡”应急预案。将“白名单”园区和企业作为保产保供重点对象,抓好监测调度,加强协调服务。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建好“三库一平台”,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数据库、求职人员资源数据库、法规政策信息库,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搭建供需精准对接智能平台,动态向企业和求职者推送信息;开展线上招聘、直播带岗、云求职等活动,动态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0场次以上。

  (二十二)实行“白名单制度”保物流畅通。严格按照防疫指南要求,强化市疫情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联调联动,联合通信管理部门,完善货运司乘人员“白名单”,对录入“白名单”管理的司乘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不得隔离。在有条件的卡口设置“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专用通道”,提高重点物资运输效率;为跨省运输企业向涉疫地区输送紧急物资提供便利,做好通行证发放事宜。

  (二十三)支持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发展。严格落实《达州市推进口岸物流产业跨越发展十条意见》《关于支持达州公用型保税仓库发展保税仓储业务的若干政策(试行)》等相关要求,对新购置并运用于物流业务的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叉车等新型智能物流设备,按不低于购置费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设备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在居民小区、集中办公区等建立的智能快件箱按不超过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租用达州市公用型保税仓库开展仓储经营活动的进出口企业,免收两年租金。对租用达州市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货物从异地口岸运输至达州公用型保税仓库以及从达州配送到周边地市门店的物流费用,按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30%予以物流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十四)保持外资外贸稳定增长。建立市级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外资总部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投资总额8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资项目,在土地、能耗、环保等要素和指标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支持。对重点招引的综合型、区域型、高成长型外资总部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金融财政、要素保障、政务服务等政策方面给予全面保障支持。继续执行同级财政给予每出口一美元奖励三分人民币的支持政策。强化政银企合作,探索完善汇率避险成本分摊机制,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五)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中小微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医保基金,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收取滞纳金。

  (二十六)着力稳企稳岗稳就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分别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和50%标准,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返还失业保险费,其中对服务业市场主体返还优先发放到位。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落实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政策。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扩岗补助,与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二十七)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全面落实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条措施,支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扩大就业人数,保持营收增长,达到条件标准的,即报即享。

  (二十八)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强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区域、行业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用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推动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实施力度,简化业务审批流程,提高贷款便利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加强创业载体扶持,给予新创建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90万元/家一次性补助、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0万元/家一次性补助。加强劳务品牌培育,发展壮大1个省级“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力争培育2个市级、4个县级“达字号”特色劳务品牌,并分别按10万元/个、5万元/个标准,由市、县分层级给予一次性补贴。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支持劳务输出大县成立国有劳务公司,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出集中地劳务协作,积极搭建劳务对接平台,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

  六、统筹发展与安全

  (二十九)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督促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纳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县级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60%确定,所需资金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根据物价变动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及时对各类困难群众给予必要救助,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0%提高救助金。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下岗失业、务工无着、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的员工等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低保标准1倍、不高于6倍。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建立社会救助应急机制,提高救助效率。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配齐配足本级配套资金,全面实施“精准资助工作法”,确保2022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足额兑现。

  (三十)切实确保防疫安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做好“入川即检”,持续查漏堵洞。严格落实市县核酸检测费用相关政策。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全面提升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各项应对处置能力,全力防范大规模疫情发生,坚决防止疫情规模性反弹。

  (三十一)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在6个产粮大县实施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快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建设,制定《达州市大豆生产、撂荒地整治等考评办法》,激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出台《达州市促进生猪稳产保价五条措施》,确保生猪稳价保供。落实重点农业产业奖补办法,建立“1+4”产业发展资金,助推优势农业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三十二)“分类施策”推动生产煤矿稳产达产。严格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督促正常生产煤矿挖潜提效,保持稳定生产;推动技改煤矿加快恢复生产;督促建设煤矿加快建设,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三十三)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继续执行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上浮由不超过10%扩大至20%政策,完善电煤(用气)应急保障补贴机制,对燃煤发电企业迎峰度冬购买电煤予以补贴,提高燃煤发电企业购煤保供积极性。制定落实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保供方案,加大科学合理用电、错峰避峰用电宣传力度,指导用户降低用电成本。持续推进普光气田开发,加快推进铁山坡气田建设和渡口河—七里北气田前期工作。加快实施能源项目,推动川投燃气二期尽早落地开工,加快推进万源市、达州高新区储煤基地建设。加强煤、电、油、气运行调度,保障能源要素供应,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进一步稳定能源要素价格。

  (三十四)加强用地、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的能源、交通、水利、产业等单独选址项目,优先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用地申报和保障计划。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不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对符合产业政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或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比例由30%调整为10%。

  (三十五)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省实施意见,以“压实四方责任、开展四大行动、落实四项举措、强化四个保障”为抓手,逐条细化分解,明确41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以执法促整改,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力推动城市内涝治理攻坚,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坚决杜绝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本文件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12月31日(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前规定与此文件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解读

  一、《政策措施》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2〕16号)。

  二、《政策措施》制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旨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扎实稳住经济大盘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政策供给,充分释放政策综合效应,聚力打好稳住经济大盘攻坚战,保持全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承接落实国家一揽子政策,推动助企纾困措施直达快享,有效扩大项目投资撑住经济大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住预期,因地因时因需细化分解落实举措,压紧压实管行业也要管运行的工作责任,坚决有力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二是着力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强已有政策实施与出台新政策的有效衔接,在持续落实保障攻坚“开门红”全年稳增长12条、消费10条、助企纾困10条等系列政策的基础上,深挖潜力、丰富政策工具箱,能出尽出、应出快出,形成新的组合式支持政策。三是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滴灌。把握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恢复、保障粮食能源安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基本民生的政策发力点,综合运用财政补贴、减税降费、免缴缓缴、金融支持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最大力度助企纾困解难,彰显市委、市政府稳住经济大盘的信心决心。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政策措施》包括6个方面35项措施。

  加快财税政策落地。包括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5条政策措施。比如,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发放机制,将64项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实行直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提高资本市场的融资效率、加大对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5条政策措施。《措施》要求,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制定实施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纾困工作计划,通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制度、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对受困群体的金融服务质效。

  着力稳投资促消费。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项目投资审批服务,给予重点工业项目用地、用能、环境总量、资金保障支持,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支持开展线上销售活动,推动文旅回暖消费,支持合理住房消费,支持租房优惠减免9条政策措施。《措施》提出,积极对接国省“十四五”规划涉及达州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提前到2022年开工。《措施》要求,今年6月底前,全市各地投入不少于100万元财政资金,引导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包括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实行“白名单制度”保物流畅通、支持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发展、保持外资外贸稳定增长5条政策措施。比如,对使用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和使用科技孵化园、数字经济产业园的高科技企业、电商企业,可申请免缴三年租金,对发展前景好又较为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减半缴纳三年租金。

  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着力稳企稳岗稳就业、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4条政策措施。比如,加强创业载体扶持,对新创建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90万元/家、10万元/家一次性补助。

  统筹发展与安全。包括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切实确保防疫安全、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分类施策”推动生产煤矿稳产达产、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加强用地用能等资源要素保障、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7条政策措施。《措施》明确,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下岗失业、务工无着、困难“中小微个”中的员工等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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