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规[2021]200号 关于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12-11
摘要:中小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生力军,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小微企业占全部有研发活动企业的比重为81.1%,研发经费比2015年增长102.5%,有效发明专利数比2015年增长233.2%。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倡导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积极营造大众创业社会氛围。继续举办各类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活动,优化各类创业载体布局,完善创业孵化、创业辅导和创业支撑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人才培养和管理咨询服务机制,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优化企业人才结构,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总结推广“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经验做法,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做大做强。聚焦特色产业和细分领域,打造中小企业集群、园区等载体。支持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二)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加快出台公平竞争、促进就业、鼓励创新、融资促进等法律配套政策和制度,修订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提高财政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引导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并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服务水平。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落实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清费降费政策,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三)建立高效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横向集聚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各类服务资源,纵向贯穿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网络化、智慧化、生态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登记注册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政务信息发布渠道,健全跨部门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信息、技术、进出口和数字化转型综合性服务平台。推动市场化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探索建立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促进扩大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响应速度、规范服务收费,不断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推动开展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服务,探索建立规范成熟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性服务模式。加大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四)完善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反垄断监管力度,着力预防和制止排除、限制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保护。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保护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政策顶层设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保障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和退出、获得资源要素、享受优惠政策、接受行政监管等方面平等待遇,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提高融资可得性

  综合运用货币、财政等政策工具及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供应链金融场景化和生态化,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进一步规范涉企金融服务收费,推动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完善差异化制度安排,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带动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创新、投绿色。

  (六)加强合法权益保护

  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开展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活动,完善维权援助线上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维权意识和能力。

  (七)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营造鼓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推动土地、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创新型中小企业集聚,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等与中小企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大型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搭建共性技术平台,鼓励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以合适方式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推动降低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门槛。引导中小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工艺等,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步伐。支持中小企业集聚集约化发展,针对细分市场或专门客户群体,开发专项技术或生产工艺,形成比较优势。

  四、重点工程

  (一)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1.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

  研究制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流程,构建“全网上、一站式”企业自主评价机制,从创新能力、发展活力、经营效益等方面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客观评价,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提供支撑。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为优质中小企业精准“画像”。建立覆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据库,形成动态调整入库机制。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分析,为入库企业提供政策智能推送、管理咨询、商业价值评估等定制化、智能化的服务。

  2.建立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构建从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到推动壮大的全生命周期梯次培育体系。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机制,引导各类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加大资源整合,提升企业孵化产业化、企业服务专业化水平,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化、智能化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机制,对具有“专精特新”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早发现、早培育,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支持服务机构重点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创新等服务。加快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推动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发展。发挥优质中小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3.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

  建设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搭建各类企业家学习交流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加强国际人才交流,提升企业家在制定企业战略、完善治理机制、把握创新方向、融资引智等方面的能力;注重年轻一代企业家培养,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企业代际稳健传承。优化“企业微课”线上培训平台,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学内容,提高课程质量。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在市场中成长起来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支持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形成新时期中国特色“师带徒”机制。健全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扩大中小企业高质量就业容量。完善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制度,健全引进人才服务机制和配套措施。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通过挂职、项目合作、兼职创新等模式与中小企业开展合作。探索研究型企事业单位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

  4.塑造企业文化

  引导中小企业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增强企业专业化、凝聚力、协作性等方面软实力,营造良好企业形象。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开拓创新、敢想敢干、勇闯市场,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大胆探索、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勇攀高峰;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科技工作者进入中小企业、创办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倡导尊崇工匠精神的社会风尚,引导广大技术技能人才践行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推动培育一批大国工匠。

  (二)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工程

  1.聚焦细分领域补短板、锻长板

  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等,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关系国家安全和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重点领域,针对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等方面细分需求多、产品差异大的特点,深耕细分市场,掌握独门绝技,定点突破一批重要产品和核心技术,提升重点产业链配套协作能力,加快补齐短板、锻造长板。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更新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鼓励大型企业与配套中小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加快创新产品先试首用,形成创新产品“快速试用、快速反馈、快速迭代”机制,促进创新产品快速优化升级。着眼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瞄准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型材料等前沿必争领域,发挥中小企业机动灵活、单点深入的优势,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和创新“尖兵”,加强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抢占未来新兴产业的制高点,推动一批中小企业迅速成长为未来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

  2.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推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深度融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现代农业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探索新模式,催生新服务。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的融合与重塑,鼓励制造业中小企业探索众创、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共享制造新模式,发展大数据营销、体验营销等新型营销模式,促进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聚焦增强全产业链优势,鼓励大型企业剥离售后服务、呼叫中心等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上细分环节提供专业化、精细化配套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在智慧城市、商贸流通、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文体旅游等方面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围绕能源资源梯级利用、废物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置,发展循环农业、再制造产业和静脉产业等新业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碳排放交易等新模式。

  3.加速产学研协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通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创新联合体、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培育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方式,探索实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事先约定等激励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大型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开展订单式研发,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快速转移转化。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将科研仪器、实验设施、中试小试基地、数据库知识库模型库等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发挥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作用,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专项行动,总结推广“龙头+孵化”等成功模式的经验,推动大中小企业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

  4.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水平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开发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利用专利导航发掘目标专利、加强核心技术与关键环节的专利布局。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鼓励高校院所向中小企业转让专利,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活动,发挥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强化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托管、质押融资等服务。

  5.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化、专业化发展

  支持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围绕产业链培育一批产业定位聚焦、配套设施齐全、运营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挥政策集中、智慧集聚、要素集约、服务集成的功能,探索管理服务新模式,培育中小企业专业化竞争新优势。引导各地立足县域经济、乡村经济特点,培育一批民族手工业、农牧加工业等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强化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积极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鼓励打造集群内共性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推进专业化配套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接联动,推动缓解中小企业在创新、人才、信息、协作、融资、物流等方面难题。

  (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1.健全中小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体系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引导服务机构开展贯标活动,增强质量意识,完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质量承诺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引导服务机构完善服务人才培训机制,鼓励服务机构联合高校和职业院校建立专业服务人才培养基地,提升服务人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打造高素质的服务人才队伍。

  2.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评价制度

  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评价体系,依据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企业满意度等划分等级,实现动态评价,引导服务资源向高等级服务机构倾斜,形成对服务机构正向激励机制。搭建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开展入库服务机构评价和服务情况跟踪,建立动态筛选制度,推动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强、市场覆盖广、服务质量好、服务效率高、企业评价优的专业服务机构。

  3.加大服务机构和载体建设力度

  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各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动适应时代变革和企业需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服务能力,打造“服务中小企业之家”。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带动作用,引导各类主体兴办市场化、专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提供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加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力度,为各类主体创业创新提供有效支撑。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4.推动服务方式变革升级

  探索运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创新电子商务、远程服务、视频服务等服务方式,推动更多优质社会服务资源直达企业。推动服务机构建立“产品(项目)库”,探索通过“数字+”服务、菜单式服务、定制化服务等方式,为各类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多样化、精准化、便捷化服务。逐步完善志愿服务模式,打造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扩大公益性服务覆盖面。

  (四)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工程

  1.提高间接融资供给质量

  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大幅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其优化资源配置、考核激励、风险管理等内部机制,落实不良贷款容忍、授信尽职免责等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尽职免责的内部认定标准和实施流程。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鼓励加大银担合作,研究对资本实力强、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适当降低风险权重。

  2.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

  稳步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优化新三板市场化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持续优化企业上市条件。完善和发挥好上海、深圳、北京三个证券交易所功能和作用,拓宽优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渠道。组织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鼓励地方加大对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的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强债券市场品种创新,稳步推进支持创新创业领域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投融资对接及项目路演,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扩大优质中小企业直接投资规模。

  3.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支持金融机构综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拓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场景。推动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加强供应链票据平台的票据签发、流转、融资相关系统功能建设。发挥信托、租赁、保理等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小微企业政府统保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出口信用等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增加营业中断险、仓单财产保险等供应链保险产品供给,提供抵押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服务。支持期货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风险管理服务。提高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水平,强化供应链各方信息协同,通过“金融科技+供应链场景”,实现核心企业“主体信用”、交易标的“物的信用”、交易信息产生的“数据信用”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风控系统,科学评估企业商业价值。依法合规发展绿色金融,创新基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金融产品。稳步推进普惠金融试验区建设,鼓励先行先试,创新有利于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4.加强融资配套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归集、共享、查询、公开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及市场主体所掌握的各类涉企信息整合应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支持征信机构发展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征信产品和服务,鼓励信用评级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高质量评级服务,推动扩大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采信应用程度。鼓励各地建设区域性中小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信息互通和共享应用,促进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融资对接。开展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打造普及性教育与个性化辅导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储备和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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