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税发[2001]192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使用剪贴式普普通发票实施办法》和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1-08-20
摘要:对我市已推行的商业销售、机动车修理修配、加工修理三个行业剪贴式票库存用完后按省局新票样启用。对其他合并种类及取消的发票各局发售截止日自行掌握,在年末前对全部用票单位的应合并、取消的发票进行全面清理缴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使用剪贴式普普通发票实施办法》和关于《修订通用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大国税发[2001]192号        2001-08-20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省国税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使用剪贴式普通发票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普通发票票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税发[2001]79号辽国税函[2001]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新旧版发票过度问题

  1、新版发票启用时间

  从8月1日起,全市开始对发票进行更换,凡需新印制的,一律按新修订的票样印刷,对库存旧版发票,市局出库截止到11月底。因此,新版发票的启用时间在年末之前不能全部统一,即用完一种启用一种,最迟在年末前全部取消旧版发票,以保证明年1月1日起全部启用新版发票。

  2、库存处理

  对我市已推行的商业销售、机动车修理修配、加工修理三个行业剪贴式票库存用完后按省局新票样启用。对其他合并种类及取消的发票各局发售截止日自行掌握,在年末前对全部用票单位的应合并、取消的发票进行全面清理缴销。同时,对各级发票发售机构的库存全面进行清理缴销。

  二、扩大剪贴式发票使用范围

  为加强税源控管,防止税款流失,市局决定从现在起对全市工业企业全部推行剪贴式发票。原填开式发票的使用时间截止到12月底。

  三、印制带有企业衔头发票的管理

  对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用量较大的企业使用通用剪贴式发票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印制带有企业衔头的剪贴式发票,如使用剪贴发票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印制带有企业衔头的无碳压感纸发票、干式复写发票或机外发票(包括税控收款机和普通计算机开具的发票)。

  四、取消《辽宁省大连市企业事业单位收款发票》、《辽宁省大连市临时经营发票》(以下简称《收款发票》、《临商发票》)

  依据省局规定,我市的《收款发票》停止使用,停用时间视库存结存情况,但最迟不超过今年年底。各基层税务所为纳税人开具的《临商发票》,旧票用完之后一律启用《辽宁省大连市商业货物销售发票》(非剪贴式无碳压感纸千元版)。此发票仅限于税务机关管理使用,严禁发售给用票户。

  一、 关于启用《辽宁省大连市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和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发票的管理

  (一)《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的领购管理(以下简称《废收普票》、《废销剪票》) 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收购单位,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废收普票》、《废销剪票》时,必须提供省、市计委再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再生资源经营准许证》;具有生产性废金属回收经营的收购单位,还要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由票证科长批准方可供票,并将其资审材料存档管理。不具备上述证件者,税务机关票证部门不得向其发售《废收普票》、《废销剪票》;对手续不全面擅自批准、发售发票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辽宁省大连市废旧物资收购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收购单位和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资格的收购单位在收购废旧物资时,应使用《废收普票》,对库存带有抵扣联的《辽宁省大连市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可继续使用,用完为止,此种票据不再具备抵扣功能,市局票证所不再印制此种发票。

  (二)《辽宁省大连市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的使用管理我市从今年8月份起,对具有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收购单位在销售废旧物资时,启用《辽宁省大连市废旧物资销售剪贴发票》(该发票现金结算金额一千元以上无效),不得以其他发票代替,否则抵扣无效。

  二、 [条款废止]关于发票代码管理

  由于这次发票种类变化较大,市局将对新增票种统一编码,对保留票中因发票名称、版别、联次等发生变化的也重新编码,分局对陆续调入的新版发票每启用一种即启用一个新码。

  三、 关于发票价格管理

  由于此次发票修订涉及票面纸质、规格、联次等变化,市局将依据省物价局批复的价格标准逐一核定价格,各局应严格依照执行。

  四、 关于启用剪贴式发票条形章的规定

  使用剪贴式发票的用户在领购发票时,必须按照省局规定的式样、规格在发票联虚红框内加盖带有开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的条形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不另行刻制)。对未加盖条形章而开具的发票,税务机关按违反发票使用管理处理。

  五、 贯彻落实工作的几点要求

  1、各基层局要统一思想认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贯彻落实。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使用剪贴式发票的目的、意义,并作好对用票单位的培训,使其掌握使用要求和方法。

  2、为防止纳税人突击使用填开式发票逃税款,各局要提前控制纳税人发票使用量,并加大查处力度,保证新旧发票的过度和衔接。

  3、加强交验管理,对每本发票都要认真逐笔查验,落实查验责任人及相关责任考核制度。

  4、充实发票管理岗位力量。由于从8月1日起发票工本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之发票交验工作的深化,发票部门的工作量相应增大,希望各基层对发票管理岗位要充实人员,对不称职人员要调离岗位。

  5、强化服务质量,改进服务设施,推进科技管理水平。

  搞好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并争取在短时间内对所有发票发售机构全面推行微机管理。积极推行金卡工程,引进POS机刷卡收款,减轻工作强度,方便纳税人。

  6、做好库存发票清理准备工作,年底将对库存旧版发票全面清理缴销,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从目前至年底,各局要做好计划、供应和调剂。同时,要对企业进行宣传、解释,做好领购计划。

  7、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以票管税的新思路,完善发票控管的方法措施。尤其在商业、机动车修理业、加工修理业、工业企业由于推行剪贴式发票后,对强化发票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避免发票填开的随意性和虚假性,治理用票环境方面呈现的优势,对打击利用大头小尾发票偷逃税款,在税负方面引起的变化,以及丢纳税人违法用票偷逃税款的防范概率增长幅度以及对整个社会用票环境的影响等方面应认真调研并加以总结。各局要在12月20日前上报总结材料。

  附件:

  1、辽国税发[2001]79号

  2、辽国税函[2001]119号

  3、CTAIS软件发票种类代码新旧对照表(补充)(略)

  4、通用、专用发票价格表(略)

  5、辽宁省大连市国税局通用、普通发票票样(根据省局文件整理,临时使用,待省局印发正式票样后另行下发)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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