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税发[1995]126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5-07-12
摘要: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法字[1995]7号《关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定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1995]126号        1995-07-12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法字[1995]7号关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定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关于《通知》第二条所规定的可以适当延长免税期限的房地产项目的审核,有所在市、县财政、税务部门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后,由统一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核准。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1995年07月12日

标签: 房地产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