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税一[1993]851号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实行价税分流企业期初待扣税金抵扣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3-12-31
摘要:根据市局京税一[1993]429号《关于我市暂停执行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实行价税分流的51户企业期初待扣税金的处理,做了进一步明确,对期初待扣税金动用部分,由企业申报,报市局审批后予以抵扣。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我市实行价税分流企业期初待扣税金抵扣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税一[1993]851号      1993-12-31


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区分局(区税务局):

  根据市局京税一[1993]429号《关于我市暂停执行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市实行价税分流的51户企业期初待扣税金的处理,做了进一步明确,对期初待扣税金动用部分,由企业申报,报市局审批后予以抵扣。截止到1993年12月初止共上报“期初待扣税金抵扣申请表”11户企业,经审查允许抵扣的企业有8户。请各分局按批准的抵扣金额(企业分户抵扣税金额度见附表),抓紧做好1993年税款的抵扣工作。

  附件:企业分户抵扣税金额度(略)

北京市税务局

1993年12月3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