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关于印发《全市农商银行“税惠个体贷”金融服务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0
摘要:以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为主要授信依据之一,向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含)以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类贷款。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

菏泽市关于印发《全市农商银行“税惠个体贷”金融服务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服务中心)、税务局,各农商银行:

  现将《全市农商银行“税惠个体贷”金融服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菏泽审计中心

2022年5月10日

全市农商银行“税惠个体贷”金融服务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2〕4号)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银保监发〔2022〕9号),积极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银税互动”受惠范围扩至个体工商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充分发挥农商银行新时代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主力军作用,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以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为主要授信依据之一,向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含)以上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类贷款。

  二、准入条件

  借款人及其经营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以保值性较高的抵质押财产提供担保的,借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在法人机构辖区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从事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近2年(含)存在纳税记录,且当前纳税信用等级须为M级(含)以上。

  (四)个体工商户无涉案、涉诉、行政处罚、欠税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五)其他家庭成员(如配偶、未婚子女等)在农商银行无生产经营贷款或有效授信。

  (六)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用途、额度

  (一)贷款用途。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

  (二)贷款额度。信用贷款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加工类贷款原则上额度最高不超过年净收入的2倍;商贸类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年净收入的3倍;保证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抵、质押贷款按照《基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采用“税e贷”方式的,农商银行应自行配置额度计算模型,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四、贷款期限、利率

  (一)贷款期限。信用贷款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采用保证、抵押、质押方式办理的,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贷款利率。各农商银行按照利率定价有关规定,结合借款人当前纳税信用等级,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原则上应根据不同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利率优惠政策,体现“纳税信用”变现“金融信用”导向。

  五、担保、还款方式

  (一)担保方式。采用信用、保证、抵押、质押方式。

  (二)还款方式。根据贷款种类、期限以及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可与借款人约定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一次还本、按期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中长期贷款实行定期结息,每季或每半年还本一次。

  六、政策衔接

  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良好,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含)以上,同时符合“创业担保贷”“退役军人创业贷”“鲁青基准贷”“鲁担惠农贷”“政银保贷”“乡村好青年贷”“巾帼系列贷”等政策性信贷产品条件的,原则上应择最惠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向客户推介。

  七、联合推动

  (一)分工协作,共同推进。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相关金融政策进行归集宣传,指导各县区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服务中心)发挥属地管理协调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争取对个体工商户发展扶持政策,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力度,推动银企对接力度与服务范围,面向社会加大“税惠个体贷”宣传推介力度,协调解决农商银行、税务部门与个体工商户银税服务供求不协调、不适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知晓“税惠个体贷”信贷产品,通过市县两级联动,指导各县区税务局面向广大纳税群体高效推介“税惠个体贷”信贷产品,促进“银税互动”持续拓围扩面、提质增效。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指导全市农商银行将“税惠个体贷”贷款推广与“四张清单”对接营销相结合,依托驻点客户经理、挂职副镇长、村长助理及农金员等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持续开展宣传,大力推介“税惠个体贷”贷款。

  (二)做好宣传,示范带动。市、县(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持续跟踪调度“税惠个体贷”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税务局、各农商银行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税惠个体贷”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运用移动互联网新媒体、传统媒体等渠道,从为优质纳税信用等级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金融服务视角开展广泛宣传,提升产品、服务关注度和知晓度。对行动快、力度大、措施新、成效好的组织和个人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八、操作流程

  (一)筛选名单,批量推送。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税务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向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筛选推送个体工商户A级纳税人名单信息,包括:统一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评定年度、信用等级等内容。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为B或M级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在依法合规的原则下,以纳税人自愿和合法授权为前提,由纳税人授权后开展信息共享。

  (二)双线分发,全面对接。按照属地原则将全市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A级纳税人清单进行双线分发,省联社菏泽审计中心负责分发推送至全市农商银行,菏泽市税务局负责分发推送至各县区税务局。各农商银行与各县区税务局做好沟通对接,联合做好服务宣传和产品推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途径,逐户营销,一对一实地走访,全面摸清清单内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等有关情况,确保清单内客户服务对接无遗漏、全覆盖。

  (三)调查、审查、审批。线上贷款按照“信e贷”“信e快贷”“税e贷”管理办法,结合农商银行模型配置,自动对客户进行准入判断及评级授信;线下贷款按照农商银行内部程序规定,做好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工作。

  (四)贷款发放。对审查审批通过贷款,农商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后,农商银行按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发放贷款。

  (五)综合金融服务。农商银行根据纳税等级在M级(含)以上个体工商户需求情况,提供现金存取、转账汇款、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九、风险管理

  (一)强化客户信用调查。农商银行以纳税信用等级和纳税信息为辅助参考,运用行内历史数据、采集数据、外部数据及评议数据等,多方验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信贷需求和申贷真实性,确保贷款额度与还款能力相匹配。

  (二)加强贷后管理。农商银行应加强贷款日常管理,重点关注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资金回笼、市场行情及相关政策变化情况,是否存在改变贷款用途、参与民间借贷、有偿中介等,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三)关注政策变动。农商银行应密切关注个体工商户经营政策调整情况,分析政策变动产生的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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