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中介制作假契税凭证 交易人轻信落诈骗陷阱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赵辉 人气: 时间:2022-01-18
摘要:涉案人员以可享受契税优惠为名,骗房产交易人员入局,利用伪造的契税完税凭证,代其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诈骗他人财物,导致契税税款流失,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对此类涉税违法活动,必须予以严打。

  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的房产契税完税信息,多次出现与税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检查人员经过核查,竟然发现逾百份伪造的契税完税凭证。假凭证从何而来?谁是这起诈骗案的始作俑者?税警专案组开始追查……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联合济南市公安机关、不动产管理中心破获一起制作虚假契税完税凭证诈骗违法案件,案件涉税金额达2000余万元。目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曲某已落网。税务机关正在开展涉案契税税款的补征工作,目前已补征契税440余万元。

  泉城惊现逾百份假凭证

  2021年3月,济南市税务局有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现金税费征缴情况实施风险核查时发现,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的不动产交易人契税完税信息,多次出现与税务机关金税三期系统中信息不一致的情况。经统计,共有214套房产已办理房产登记,但在税务机关征管系统中却找不到相应的契税纳税申报记录,这些房产共涉及135名自然人。

  风险核查人员认为情况严重,可能涉及涉税违法活动,于是迅速将线索移交给了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

  由于契税的完税情况与房屋产权交易、过户等事项紧密相关,事关消费者和纳税人切身利益,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线索后,十分重视,立即抽调人员对线索中涉及的房产契税疑点信息进行分析核查。

  检查人员使用金税三期系统的功能模块,逐一核查了这些疑点房产的交易人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向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信息。核查结果让检查人员心中一惊——这些契税完税凭证均为伪造。

  检查人员分别对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等7个区县的214套疑点房产的相关交易人、房产交易时间、地点等进行初步研判和分析后,发现不仅线索繁杂,并且涉及大量自然人纳税人。鉴于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员地域广,调查具有一定难度,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迅速与济南市公安局联络,移交了线索,双方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决定从涉案问题房产数量最多的市中区入手,实施调查。

  传说中的“大姐”和“海东”

  当时,济南市市中区的涉案契税疑点信息共有117条,包含住宅、车库、商铺等类别房产,涉及房产交易人71名。专案组查询获取房屋产权人的联系方式,克服电话无法接通、相关人员不配合调查等困难,最终,对其中的67名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

  调查询问的结果显示,这些涉案房产交易人均称,全权委托了房产中介为其办理房产证手续,并且这些中介公司声称为其办理房产证手续时,委托人能够享受8折契税优惠。

  交易人调查的结果为案件随后的调查明确了方向——从涉案中介寻找突破口!

  专案组决定兵分三路同步开展调查,一组人员到虚假契税凭证较为集中的涉案房产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摸排,了解情况,寻找线索;一组人员着手对案件涉及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另外的办案人员继续分批梳理涉案房产的信息,联系寻找房产交易人进行调查询问,以获取更多线索和证据。

  随着专案组调查工作的深入,与假契税凭证有关的违法嫌疑人和违法链条逐渐显现出来。

  专案组从涉案房产交易人处得知,他们的不动产交易手续由M中介公司服务人员梁某为其办理,由梁某这条线索向上一路追踪,经由其上线的另一名中介服务人员赵某,以及赵某的上线中介人员胡某,办案人员追查到胡某最终的上线是一名“大姐”。从胡某处,专案组获得了一个已停机的手机号码,通过进一步追查,专案组发现,这个胡某等人口中的“大姐”,是一个名为曲某的女人。

  案件调查过程中,购房人孙某向专案组提供了另外一条重要线索:因其工作较忙无暇处理房产过户等事务,于是通过中介人员介绍,委托了一个微信名字叫“海东”的人为其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孙某向办案人员提供了“海东”的微信号和电话,但是,这个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

  随着调查工作的进行,越来越多线索指向这个名为“海东”的神秘人物。专案组发挥税警协作优势,立即将“海东”的手机电话和头像等信息传送至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安机关利用技侦技术,匹配出两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其中有一个名为周某的中介人员,与孙某等人提供的情况最为接近。

  布局人的真面目

  为了进一步确定涉案嫌疑人身份,专案组根据线索找到了济南S中介的店长李某,李某和“海东”曾有过房产交易方面的业务合作,并见过“海东”的真面目。专案组将周某的照片交给李某辨认,李某看后肯定地表示,“海东”和周某是同一人。

  公安机关迅速对涉案重要嫌疑人周某进行了侦控,经核查,周某因涉嫌聚众赌博违法活动,已被公安机关羁押在济南市公安局看守所。

  在对S中介店长李某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李某为了争取立功表现,主动向专案组表示,他知道周某有一名女性业务“合作伙伴”,并且他见过此人。专案组马上向他提供了曲某的照片。经李某辨认,他所见过的周某的“合作伙伴”正是涉案重要嫌疑人曲某。经专案组确认,曲某之前曾为济南市市中区政务大厅协助处理涉税业务的外聘人员,目前已离职。

  至此,案件违法链条和核心违法人员已浮出水面。

  专案组随即对曲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对4家涉案中介机构的11名涉嫌违法的中介人员进行了刑事传唤。上述人员到案后,面对专案组出示的各项证据,对其以可获税收优惠为名,使用虚假契税完税凭证代办不动产过户手续,骗取不动产权交易人钱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曲某之前作为外聘人员在市中区政务大厅工作期间,曾协助税务人员办理过契税缴纳业务。曲某和周某相识后,周某对曲某称,据他观察,用假契税完税凭证也能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二人用伪造的凭证成功办理了一次房产过户手续后,自以为发现了“商机”。于是,二人进行了“分工”,由曲某负责伪造假契税完税凭证,周某负责拓展业务和招揽下线中介人员,并以“可享受契税8折优惠代办房产过户手续”为名,吸引房产交易人委托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借机用伪造的契税完税凭证将契税税款骗走。经查,周某、曲某勾结不法中介利用伪造的契税完税凭证实施诈骗,共导致214套房产共2000余万元契税税款流失。

  目前,周某已被依法批捕,曲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的后续查证工作仍在进行中。

  协作挽损补征税款

  虽然案件的违法嫌疑人已落网。但由于案件涉及逾百名自然人纳税人,214套房产契税未缴,案件的善后处理工作仍然较为繁重。专案组马不停蹄,迅速进入了涉案房产契税补征的工作中。

  税警联合专案组与不动产管理中心进行了联络沟通,通报了案件的查办进程。不动产管理中心根据专案组提供的名单,对涉案用假契税完税凭证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证采取了冻结措施,并通知房主,如果未补缴契税,相关房产今后将无法完成交易和过户等手续。

  同时,涉案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逐一联络涉案房产的房主,税务人员向他们进行了税法宣传并表示,专案组已查明案件真相,后期随着案件的破获,税务机关会协助公安机关帮助他们挽回被骗财产损失。房产过户缴纳契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不依法缴纳契税,不仅会留下不良信用纪录,而且以后相关房产也无法顺利完成交易和过户手续。在税务人员的努力下,目前,涉案契税税款的补征工作进展顺利。

  针对案件的违法特点和情况,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制作了《致济南市不动产管理中心的函件》,就今后双方打通数据壁垒、进一步完善不动产交易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以便于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不动产交易管理效能。

  【税案评析】

加大信息共享 封堵违法空间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李湧

  本案是山东省首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伪造契税完税凭证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以可享受契税优惠为名,骗房产交易人员入局,利用伪造的契税完税凭证,代其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诈骗他人财物,导致契税税款流失,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对此类涉税违法活动,必须予以严打。

  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手段和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税务机关、不动产管理中心、拆迁办等相关部门须引起重视,并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等针对性措施,以堵塞管理漏洞,封堵违法空间。

  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部门间管理信息沟通不畅的不足,伪造契税完税契证,以帮办房产过户可获税收优惠为名,实施诈骗违法活动。目前,在税务、自然资源、住建房管等部门的协作下,济南市不动产交易涉及的税费已可实现网上收缴,不动产交易人契税完税信息逐渐实现网上实时查询和比对,不动产管理中心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契税完税信息的审核工作,不法人员已无法再利用虚假契税完税凭证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当前,国家对居民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实行差别化契税税收政策;对城镇拆迁居民实施特定人群契税优惠政策。一些地区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发现,这些契税优惠政策正成为一些违法分子觊觎的目标。他们以可获取契税优惠为名,通过伪造拆迁补偿协议和不动产买卖合同等手段,从事契税相关的诈骗违法活动,导致契税税款流失,房产交易相关人员蒙受财产损失。

  为此,税务机关应与不动产管理中心、城市拆迁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交流和共享力度,完善协作管理措施。拆迁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项目拆迁协议涉及的人员信息、房屋补偿面积等数据传送至税务机关,便于税务机关办理契税业务时,核实房主提交的拆迁合同、补偿面积等信息真伪;不动产管理部门与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后,税务人员可及时查询获知相关房产是否确为居民唯一住房,是否具有契税优惠税率享受资格等。通过及时识别违法行为,封堵违法分子伪造房产信息进行契税诈骗的违法空间。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