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鲁会协[2021]65号 2021-8-3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协会对每位注册会计师参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比对,分类统计。对异常注册会计师名单,将于近期全部下发到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下一步,协会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和各会计师事务所上报的相关材料,并结合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业务报告出具等内容进行检查。协会检查整治中发现事务所没有认真自查自纠,仍存在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的,将按规定进行惩戒,处理结果纳入行业诚信记录,并列为行业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对象。 整治行动结束后,协会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把兼职挂名执业行为纳入自律监管工作重点,在每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中作专项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收到的举报线索,协会将及时核实,严肃处理。 举报邮箱:sdzx9675@163.com 举报电话:0531-82919667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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