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国税[1996]16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6-11-06
摘要:要通过税收大检查,严肃税收纪律,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违纪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税收法制建议,规范征管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促进征管改革不断深入。1997年2月底前完成税收大检查总结、整改、建制工作。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国税[1996]163号         1996-11-0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各直属单位,市局各处室: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北京市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以下简称“税收大检查”)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1996年税收大检查是巩固财税改革成果,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保证税收收入任务完成的需要。为有效遏制各种偷逃骗抗税违法犯罪活动,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以保证税收收入任务完成。今年的税收大检查工作要做到“三个重点、四个结合”。“三个重点”即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税源大户;重点检查以两税(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工商税收的缴纳;重点清理欠税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四个结合”即税收大检查要与组织收入相结合,与征管改革的同步进行相结合,与查处大要案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二、要突出抓好重点检查工作。今年税收大检查取消自查阶段,各局要集中精力搞好重点检查,要认真研究、制订重点检查计划。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重点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市政府有关通知、办法执行。其中增值税的检查范围和重点依照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1996]30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开展增值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京国税[1996]121号关于对增值税税负过低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各局要尽可能多的抽调一批干部参加税收大检查,要集中时间、强化培训、抓住重点、查深查细,重点检查税源户工作力争年内完成。

  三、加强税收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税收大检查分办公室,由马毅民副局长兼主任,李幼才、邵大春、王颖非、闫润和、李燕、孔繁琪、张克礼、王冰、任四平、冯广明等同志兼副主任;成员由有关处室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局稽查处。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各局税收大检查组织安排计划及办事机构、人员名单于11月5日前报送市局稽查处。

  四、搞好税收大检查的总结整改工作。要通过税收大检查,严肃税收纪律,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违纪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税收法制建议,规范征管制度,堵塞漏洞,完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促进征管改革不断深入。1997年2月底前完成税收大检查总结、整改、建制工作。

  1、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使用《税收政策检查及违章处理情况报告表》,每月终了后5日内上报市局稽查处,并随表附送3份典型案例(检查复印件)。

  2、税收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997年2月20日前报市局稽查处。

  附件:

  1、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略)

  2、北京市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实施办法(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