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12-29
摘要:现将《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8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现将《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8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

  月份 截止期限

  1月 1月15日

  2月 2月22日

  3月 3月15日

  4月 4月18日

  5月 5月15日

  6月 6月15日

  7月 7月16日

  8月 8月15日

  9月 9月17日

  10月 10月24日

  11月 11月15日

  12月 12月17日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