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3-19
摘要:《清单》(详见附件)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办理、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等办税费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新疆税收营商环境,同时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往来大厅次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新疆税务局制定了《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的含义

  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是指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新疆电子税务局(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新疆税务”微信公众号、“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在符合法定办理条件且上传资料完整、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清单》内的税费事项办理“一次不用跑”,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领取文书、资料。

  二、《清单》的内容

  《清单》(详见附件)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业务办理、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业务办理、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费)咨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等办税费事项。新疆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和税收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清单》,并通过新疆税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新疆税务局“一次不用跑”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1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