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办建[2021]8号 甘肃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7-20
摘要:但具体调整品目要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同时,明确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甘肃省财政厅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7号建议的答复

甘财办建[2021]8号      2021-7-20

侯昌明、张刚宁、陈星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甘肃庆阳革命老区能源资源开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中央将实施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改革,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但具体调整品目要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同时,明确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制定。据了解,目前具体办法财政部尚在研究中,我们将密切关注改革进展情况,同时做好我省相关准备工作。如办法涉及成品油消费税品目,我们也将认真开展调研,充分考虑庆阳革命老区油气资源地的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建议。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甘肃省财政厅 0931-8899985

甘肃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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