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主要支持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大类,12个小类,重点扶持符合技术含量高、处于价值链高端、在产业链占据核心地位的高端装备制造行业。
经过对城乡居民“两险”近三年的征收实践,全省税务部门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夯实工作保障。与人社、财政、医保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纳税人在代开环节只缴纳增值税而未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情况下,系统限定不得开具发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情况除外。
为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纳税人集中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六期)》。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办理工作,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开展调研和协商;分管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建议、提案的解决率和落实率。
2021年审计部门要求整改的全州最低生活保障人员73人城乡居民医保未参保缴费问题,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落实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开具缴费通知单,交由税务机关征收,在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州医疗保障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保护基金会、云南农业大学有勇奖学基金会、云南省粮食经济学会等3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云南省2020年度第十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为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纳税人集中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25期》。
云南省人民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状况,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实施差别税率的方案,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规定,现对《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文件的意见》(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予以全文废止。
实行阶段性在职、退休分户管理的,医保经办机构应按分户所属期,重新核定该单位在职、退休分户应征清册,提供给同级税务部门,同时将对应所属期已提供税务部门应征清册提供给同级税务部门,并告知作核销处理。
云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耕地占用税法》、《云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规定执行。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当日。
各级税务机关要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统一行动,扎实抓好“春风行动”举措的落实。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不按规定使用电子防伪码的,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惩戒。
为第一时间帮助纳税人解决在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纳税人集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
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后续安排。要各尽其责、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
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规范填列医疗收费项目、其他信息等内容。其中,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填列患者有效证件号码,并隐去涉及患者隐私的部分字段。
统筹招商引资政策。整合自由贸易试验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土地资源信息,统筹自由贸易试验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政策协调,加强对落地产业项目的金融、财政、土地、人才等的综合性支持。
缴费单位应于季度终了后次月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具体时间为:第一征期4月1日—15日,第二征期7月1日一15日,第三征期10月1日一15日,第四征期提前至每年12月1日—15日。
各州、市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对国家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引进外资、促进转型升级等用地予以倾斜支持;在省级印发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文件前,各州、市可按照有关规定预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云南省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云南省工业大麻行业协会、云南省报业协会、云南省川渝商会、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等6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云南省2020年度第九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规定》(玉溪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德宏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德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工作目标,研究解决综合试验区发展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推动综合试验区发展。
为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电子税务局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纳税人集中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二期)》。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上线以来纳税人集中反馈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编制《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第二十三期)》。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附件4),再进行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确认,隆阳区红十字会、腾冲市红十字会、施甸县红十字会、龙陵县红十字会、等23户群众团体具有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与全省政策执行时间相统一,《红河州地方税务局贯彻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红河州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废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
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把要素的应急管理和配置作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紧急调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主动承接电解铝产能转移,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产品,重点发展汽车用铝材、航空用铝材、轨道交通用铝材、消费电子用铝材、建筑用铝材、铝箔等产品,发展绿色铝产业链,建设世界一流“中国铝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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