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套报表为基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向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年终会计决算报表格式,适用于我市经营粮油业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粮食事业单位填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18920.html

2018-02-07

天津市法规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北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8年2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18756.html

2018-01-30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院士专家工作发展促进会、天津市胸科医院医学事业发展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18755.html

2018-01-22

天津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结合工作实际,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1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现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18677.html

2018-01-19

天津市法规

市财政局对中央、市级PPP示范项目,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具体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2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4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600万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18754.html

2018-01-12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蓝盾基金会、天津北方新金融研究院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48/118753.html

2018-01-10

天津市法规

自2017年12月1日起,由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收取的赔(补)偿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为赔(补)偿收入执收单位,应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和对外窗口公示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118752.html

2018-01-09

天津市法规

《电子缴款凭证》适用于纳税人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纳税款后,自行在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或终端设备进行查询、下载打印使用的电子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纳税人可将打印的《电子缴款凭证》作为记账核算凭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17976.html

2017-12-28

天津市法规

按照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7]93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现行有效的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47448.html

2017-12-27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登录市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在填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的同时,由系统自动计算并填写地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及企业所得税税款,确定税额后一并申报。同时,纳税人可通过印花税申报功能,申报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0/118019.html

2017-12-27

天津市法规

为加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7]4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118750.html

2017-12-21

天津市法规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推行后,部分受票方反映,在将电子发票打印为纸质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时,存在多次打印、重复报销的隐患。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17026.html

2017-12-15

天津市法规

相关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地下水取水许可实行属地管理,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地表水取水许可按市区两级分工由市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118919.html

2017-12-11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可在主管国税局、地税局任一方办税服务厅申请签订双方协议书。受理税务机关录入相关信息并同步至另一方税务机关,分别打印国税局、地税局协议书,在本单位协议书上加盖印章后交纳税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5b/118749.html

2017-12-11

天津市法规

已实行简并征期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的报送时间原则上调整为按季申报,即季度终了后15日之内报送本季度内三个月的月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仍可按月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月报)。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18748.html

2017-12-11

天津市法规

自2017年3月2日起,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不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84号)第一条规定的天津市免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自2017年3月2日起,增加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为天津市免税饲料检测机构。

https://www.shui5.cn/article/8a/116758.html

2017-12-05

天津市法规

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未换取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以下简称存量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到市场监管部门换取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16761.html

2017-11-17

天津市法规

鉴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部分税收票证种类的公告》(2017年第6号)与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符,现决定予以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8e/116392.html

2017-11-17

天津市法规

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部门出台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觉维护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严禁试点企业及关联企业组织和参与非法集资。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16420.html

2017-11-15

天津市法规

纳税人分阶段逐步免费领取数字证书。首批领取范围是: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部分2016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的纳税人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管辖的全部纳税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16000.html

2017-11-08

天津市法规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54号)要求,我局在以前年度清理的基础上,对截至2017年5月1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16068.html

2017-10-31

天津市法规

自2017年1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天津国税电子申报软件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时,可同时申报缴纳附加税费;地税网上税务局中附加税费申报功能也同时保留,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申报途径。

https://www.shui5.cn/article/61/115549.html

2017-10-31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清洁行业协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32/116492.html

2017-10-30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冬朋助学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15548.html

2017-10-26

天津市法规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15422.html

2017-10-25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家居商会等5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51/115546.html

2017-10-20

天津市法规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115545.html

2017-10-10

天津市法规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文件要求,我市拟于11月20日至24日组织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 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流程,请关注本网站10月中旬发布的报名注意事项及报名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5a/114937.html

2017-09-28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等4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17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115544.html

2017-09-27

天津市法规

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我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7f/114823.html

2017-09-25

天津市法规

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依托我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https://www.shui5.cn/article/cc/116451.html

201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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