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资料为《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和企业收入总额及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收入明细表,以及对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难以界定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委托征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又确需委托征收的,执收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现将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纳税服务规范》)相关规定,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启用统一式样的业务专用章。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各市(州)局和县(市、区)局及直属税务分局负责本级纳税信用的管理和评价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4]6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现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外部运行流程图和税务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中属于我省各级地税机关实施的处罚权力事项予以发布。
对于发生零星业务、开票量少、开票金额小、不具备使用网络发票系统开具的纳税人,以及按次限量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领用通用机打发票后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使用国税机关提供的系统开具打印发票。
2011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城乡养老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快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1]38号),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凡2014年度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无论其收入是否足额纳税,也无论支付单位是否足额扣缴,都应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的期间内,主动自行向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通过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为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网上办税服务厅开通后,将成为四川地税纳税人获得网上办税服务的总入口,原来的网报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等服务将全部并入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的身份认证方式分为数字证书(即CA证书)登录和用户名账号+动态密码登录两种,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
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目的是通过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省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包括参照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下同),可选择按季核定销售额、按季申报纳税方式或者按月核定销售额、按月申报纳税方式,具体方式由主管国税机关核定。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14年预征、清结算环节的增值税分配比例已超出规定的合理分配比例,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增值税预征率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13]23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从2015年1月1日起(税款征收期)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按2.2%执行。
在四川省范围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的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提供人力物力保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调整补充人员,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力争将工作经费、系统维护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人员、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攀枝花大唐金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公司)在龙洞料场开采矿产品为石灰石,应按攀枝花市石灰石适用税率申报缴纳资源税。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省局制定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类法人(以下称“投资主体”)以新建、并购、参股、增资和注资等方式进行的境外投资项目,以及投资主体以提供融资或担保等方式通过其境外企业或机构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
为推进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保持我省经济总体平稳增长,现将《关于支持中小微实体经济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办法所称企业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公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和确定司法、行政管辖地的依据。经营场所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在地。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规范表述为“区县+街道(乡镇)+门牌号(村社)”。
四川省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省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工程监理业务,凡在施工现场工作超过180天的,应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并就地缴纳增值税。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2013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654号)、《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总局令69号)、《关于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工商发[2014]123号...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机构统一认证。分支机构应当以总机构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票面注明分支机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采用核定征收率的,方式具体为:(一)普通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为5%。
普通住宅判定标准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普通住房标准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457号)执行;将原公告“商用房”类别统一调整为“非住宅”,意即除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地产类型,使得范围更加完整,涵义更易理解。
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川省企业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四川省企业信息联络员备案办法》已经省工商局第16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工商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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