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关于做好青岛市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青财税〔2021〕6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二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二批青岛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77723.html

2023-05-29

青岛市法规

非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按不超过该物业服务区域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80%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6c/177564.html

2023-05-26

青岛市法规

进一步完善综合研判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为创投风投机构落户和发展提供便利。进一步优化商事登记流程,规范市场准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7758.html

2023-05-25

青岛市法规

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青岛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09101.html

2023-05-24

青岛市法规

政策保障部分第22至53项作为青岛市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政策落地落实,并根据国家、省政策安排和实施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81867.html

2023-05-23

青岛市法规

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统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进行核实,并组织企业申报,进行材料审核,将纳统扶持奖励意见报区财政局。其中,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营利性服务业和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区商务局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住宿业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业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0131.html

2023-05-22

青岛市法规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f3/177576.html

2023-05-22

青岛市法规

主管税务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非营利组织不具备规定免税条件的,应及时报告市财税部门,由其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相应年度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177474.html

2023-05-15

青岛市法规

鉴于该文件将于2023年5月16日到期,经研究决定,《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登记管理细则》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则按上级部门制度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e5/177469.html

2023-05-08

青岛市法规

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注册操作程序见附件1),依据网站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177470.html

2023-04-28

青岛市法规

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整治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骗取残疾人就业增值税退税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https://www.shui5.cn/article/88/177525.html

2023-04-26

青岛市法规

按照总局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深入实施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纳税人申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https://www.shui5.cn/article/c6/177321.html

2023-04-19

青岛市法规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所需费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会计人员每年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享受当年度免费继续教育;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77299.html

2023-04-19

青岛市法规

对在我市举办的,由园区内企业或机构筹办、承办的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医疗产业重大展会,按照我市会展政策给予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77233.html

2023-04-11

青岛市法规

对园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统的精密仪器仪表制造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177232.html

2023-04-11

青岛市法规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https://www.shui5.cn/article/77/70540.html

2023-03-22

青岛市法规

按照总局要求推动相关区域进一步规范涵盖申报、发票、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等类别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强区域执法协同,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176926.html

2023-03-22

青岛市法规

实现非涉密业务移动办公全覆盖,在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疫情防控、综合治理、机关服务等领域,创新打造不少于20个跨领域、跨层级的服务场景。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176704.html

2023-03-14

青岛市法规

孵化器运营管理机构应具有市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已在“青岛市孵化器业务管理平台”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95/176440.html

2023-03-03

青岛市法规

企业面向东盟、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按照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5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6439.html

2023-03-02

青岛市法规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7/176702.html

2023-03-02

青岛市法规

居民企业,跨省、山东省跨市汇总纳税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应在2023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55/176166.html

2023-02-28

青岛市法规

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市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76112.html

2023-02-27

青岛市法规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177471.html

2023-02-22

青岛市法规

支持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解除惩戒,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解决破产企业税务非正常户转正常户,完善便利查询、办理涉税事项等相关制度,保障破产企业必要发票供应,依法核销破产企业欠缴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76706.html

2023-02-20

青岛市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一条规定,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50户纳税人(具体名单见附件)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按委托代征协议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76451.html

2023-02-20

青岛市法规

经审核,2023年度下列税务师事务所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原《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2022年第7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74661.html

2023-02-17

青岛市法规

积极扩展个税“云上“数据运用,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按照总局要求,围绕市局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便民办税政策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174575.html

2023-02-06

青岛市法规

您好!为方便您更好地使用数字化电子发票,现收集整理《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常见问题清单》,供您参考,具体内容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查看。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74597.html

2023-02-06

青岛市法规

深化5G、北斗、物联网、智能控制等港口场景应用,提升港口码头作业智慧化、自动化水平。积极推动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见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176726.html

2023-01-30

青岛市法规

现将2022年度-2024年度第一批和2023年度-2025年度第一批青岛市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174510.html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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