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决定不再执行的文件宣布全文失效废止,并制定本公告。
经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审核,现将宁波市第三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
土地增值税以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列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清算单位中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核算增值额和增值率。
为确保平稳过渡,原委托银行扣款的个体工商户暂时保留批扣缴费方式,逐步向自主缴费方式过渡;灵活就业人员继续采取以委托银行扣款为主、其他渠道为辅的缴费方式。
推动我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我市第三批离境退税商店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的有关规定,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企业开通乐企服务后,直连单位可通过乐企平台能力中心查看相关能力开通状态及有效期,并对未开通的能力发起能力订阅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要求,现将宁波市2022—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各金融机构要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如实充分披露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严格规范产品营销和逾期催收,持续优化消费咨询、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参与金融纠纷化解工作。
土地增值税以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列建设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清算单位中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核算增值额和增值率。
各区(县、市)财政局应当根据2022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情况,形成本地区2022年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
所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分)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一般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18学分)学习,会计专业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的学习每年合计不少于90学分。
自2023年3月30日起,在宁波市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确定。
取消企业(单位)密码,改用自然人(含办税人、代理人员)个人用户密码,系统自动校验人企关联关系。对于已存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不再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登录。
经审核,确认余姚市慈善总会、宁波市余姚农村商业银行慈善基金会、浙江省大丰慈善基金会、余姚市中意未名教育基金会、余姚市水仙慈善基金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我市邮寄申报统一接收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纳税人应将申报资料寄送到该邮寄申报受理机关(详见附件)。
经审核,认定宁波市海曙区娱乐业综治联合会等43家单位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起止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经审核,确认宁波市北仑区养老服务协会、宁波市北仑“两山”环保基金会、宁波市北仑区社区发展基金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承担宁波市鄞州区、海曙区、奉化区、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
参保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2022年11月30日在保的在职职工为申报对象,由参保单位按职工本人2021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
根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区、市)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宁波市纳税人可接收新增开票试点省开具的发票。
非营利组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免税收入仅限于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的收入。未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或虽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但有关收入不属于财税〔2009〕122号文件规定免税范围的,不得享受免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备案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商务局、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审核,现将宁波市第二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
从2022年起,我市自行申报车船税纳税期限调整为每年12月31日前。请自行申报车船税纳税人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车船税申报缴纳。如有疑问请拔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鼓励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势企业,本地优势品牌、“浙江老字号”品牌、中国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品牌等企业积极参与离境退税商店备案。
具有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80周岁及以上的生活自理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提供3小时居家养老服务调整为每人每月给予125元养老服务补助。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以下简称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详见附件1)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详见附件2),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第53号修改)关于文件清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当事人签署承诺书后不履行承诺,或整改后就相同违法行为再犯的,财政部门应对其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予以公示。
现将《宁波市财政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宁波市财政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宁波市财政局部分条款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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