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等规定,我局拟定了《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方便纳税人快捷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经营需要,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定事项列入即办范围、即时办结。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求,同时为其核定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种或多种。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国税、地税机关(指税务所、不设所的分局,下同)认定和县级税务机关确认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自治区地税局加强与自治区工商局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与工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对账机制,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比对分析,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工商共享信息的质量问题,提升工商共享信息质量。
我区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新设立的已办理工商登记尚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资产评估机构,自即日起可按照财政部《通知》中登记备案管理的要求向自治区财政厅提交备案材料。待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备案公告之后方可开展业务。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各相关部门要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初始统一数据源,进行部门间信息共享交换,原则上不增加共享数据采集项。部门管理中确有需要,可以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采集。
我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精简和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要求,我局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计清理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6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2件。
《裁量基准》中所称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裁量基准》所称“以上”“以下”除标注不包含本数外,均包含本数;所称“届满”“超过”“不满”,均不包含本数。
本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税便利化程度,优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的要求而发布。
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5,270.36万元,本年收入258,576.44万元,本年支出270,382.2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3,464.53万元。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征收所属期为2016年度的保障金仍按照《内蒙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残联办字[2004]41号)、《关于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残联办字[2004]42号)文件执行。
您如果当月已取得多处工薪收入,不论是否达到补缴税款标准和是否接到地方税务机关的通知,您已经发生了应税行为,必须要履行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在取得收入的次月十五日内,主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对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免税资格审核,按照《通知》附件1中第一条所列条件,确定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按《通知》附件1中第二条的相关要求进行证书颁发、函告等。
发票助手软件功能作用。购买方在该软件中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信息,发票助手软件生成该单位的二维码。销货方开具发票时,可通过识读购货方的二维码快速带出发票抬头信息,提高发票开具效率。
试点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只需通过网上办税平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或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数字签名证书的电子申报数据,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经研究,同意你盟精制盐资源税折算率按74%的比例执行。
事务所综合评级指标包括:业务收入指标(权重占55%)、注册会计师人数指标(权重占18%)、内部治理指标(权重占27%)、处罚和惩戒指标(减分项)等四项指标。对有分会的地区在评级中应当征求分会意见。
2016年下半年,自治区财政厅就新版证书换发工作已进行过部署,发放了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且有些地区已开展此项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代理记账机构证书换发工作应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我区地方税务机关所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含查账征收和定率核定征收),凡在2016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于2016年5月1日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财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6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包括原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下同)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自治区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再制定,但可以在其规定的裁量权基准范围内进行合理细化、量化。
凡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零散税收纳税人(自然人)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由代开发票的国家税务机关或有代征资格的其他单位按开票金额的1.5%代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税款。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
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理念,组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对失信行为的道德约束,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制作主题电视栏目或专题节目,展示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的典型案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指定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7月—12月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情况公告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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