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形式上看持股平台解散,将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转给自然人,财产的最终受益人没有发生变化,且在这个过户过程中自然人并没有取得现金,很多人认为这是将资产从左口袋换到右口袋的问题,不属于纳税行为。
实务中,在设计混合型投资时方案时,一定要注意规避41号文中的税收风险点,如果税务机关要求按照股权转让进行税务处理,建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沟通。
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前者由银行承兑,一般安全性高,风险低,而后者一般由采购者自己承兑,一般是大型企业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才能被认可和流通。
笔者在实务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向境外单位和个人购买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时,未能准确判断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导致税务成本增加。
前期,北京局组织课题组开展新收入准则专题调研,以软件行业为切入点,归纳总结 5 种业务模式,形成了多个典型案例。
交易双方对交易的价格有初步的意向并按照此金额进行了支付,初步的交易金额未包含表外负债的影响,以后在表外负债实际支付时,由股权转让方再返还相应金额的股权转让款,调减现期交易对价。
股东身份是行使股东知情权的必要主体要件,一般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确认原告是否具备股东身份。
视同销售,是企业在税法和会计上常见的概念,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特殊的销售行为。但因其范围及各税种的原理不同,涉及到的税务处理也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受托方来说,或主营业务是受托加工,结转收入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利用闲置的生产能力从事受托加工,根据在营业收入中的重要程度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
若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人格混同,则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的成本会过高,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此时就不宜单独进行破产清算而应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笔者认为,财税〔2014〕109号对企业重组的经营连续有要求,规定划转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之一是“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在股权转让中,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金,都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新经济模式下,旧有的会计核算和税费确认受到了一定的挑战,本案例出现了平台对用户进行补贴,用户按照补贴后的金额购买了甲公司的产品。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行政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和价值,一般认为有三个,一是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二是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助于法院处理民事纠纷;三是维护社会关系和秩序的稳定。
对于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的股权激励计划费用化支出,笔者认为,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与企业生产经营合理的、直接相关的支出,应可以计入费用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案例暂不考虑其他业务和其他税费,假设未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税款,填写2019年和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房地产并购重组业务过程中,受税收因素以及土地投资强度的影响,买卖双方大多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交割。但由于大额股权溢价无法体现为项目成本,从而导致买家在拿下项目并进行二次开发对外销售时,产生巨大的税收损失。
关于股东收购身份,个人与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个人股东在股息分红存在缴纳20%个税问题,公司股东股息分红不存在个税问题,需综合考虑后续开发房产用途、规划,权衡税费成本,选择合理的收购主体身份。
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了利润分配决定,则以做出决定之日确定股息、红利收入的实现。以何日期为基准日,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议的决定为准。
不论是挂账其他应收款还是挂账应收账款,均是以资产形式存在,并不影响评估,关注点有两个:一、借出资金并未要求支付利息,二、公司资金充沛,还对外融资解决资金问题,背负大额利息。
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实务中资产划出方和接收方也大多参照会计制度进行处理。
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由法院从拍卖价款中支付。
在公司初创阶段,技术团队尚未完全到位,技术团队成员招募需要一定时间,需要待整个团队组建完毕之后才能明确创始股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承担。
上市公司神州泰岳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某生产出口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产品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今年3月份,信息齐全出口销售额100万元,内销销售额50万元,进项税额13.5万元,期初留抵0。
钢结构企业作为分包方,在完成分包工程中,销售自产的钢结构。钢结构的价款和建筑服务价款都属于分包款,是“打包支出的概念”。
对于大型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重组,土地增值税动辄高达数千万,缴纳与否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差别巨大,甚至可能直接扭转重组的经济效益。
在留用地开发的村企合作改造模式中,村集体经济组织通常要求开发企业返还指定集体物业,作为前者长远经济利益的保障。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节奏和金额确认收入,如果提前收到款项,就应该提前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2018年初,老张作为工程的甲方与作为工程乙方的老李签订了建筑服务的合同。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约定到工程总竣工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易双方约定,交易涉及税款名义上由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承担的一方缴纳,实际上则由另一方缴纳。这种情况在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劳务服务等交易中较为普遍。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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