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8月1日起,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年法定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核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按《通知》第二条规定,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15716.html

1999-07-28

江苏省法规

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a9/162452.html

1999-07-20

江苏省法规

《通知》中所称“免税所得”是指:国债利息收入;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免税的补贴收入;免税的技术转让收入;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37067.html

1999-07-12

江苏省法规

企业改制后,如政府将企业作价入股或联营并获取利益的,由企业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政府对企业实行定额承包或租赁经营,凡政府取得的房租收入能从整个租赁收入中划分的,则由政府从租缴纳房产税,凡不能划分的,则由政府按企业的房产原值从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d/49526.html

1999-07-09

江苏省法规

国有、集体商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自购生猪在屠宰场屠宰(或委托屠宰)后上市销售猪肉的,或者其直接从屠宰场、猪肉批发市场购进猪肉上市销 售的,由国税机关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屠宰单位或猪肉批发单位从事猪肉批发的,由国税机关在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79867.html

1999-06-29

江苏省法规

对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在1998――1999年度原则上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1998年度各地已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再退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62446.html

1999-06-23

江苏省法规

纳税人未利用运输工具,但承诺为客户运送货物或人员,并与客户直接结算,此后又转托其他运输单位进行运输的行为,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其营业额为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实际运输单位开具的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运费后的余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49529.html

1999-06-21

江苏省法规

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62443.html

1999-05-21

江苏省法规

为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苏政复[1995]113号《省政府关于授于省地税局对部分矿产品开征资源税权限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局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天然二氧化碳气体按0.04元/立方米征收资源税;芒硝水资源税改按元明粉计征,税额为每吨元明粉3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62254.html

1999-05-20

江苏省法规

企业将维修基金提供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金融"税目缴纳营业税。业主提供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给企业使用,企业在支付有偿使用费时,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代扣代缴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1/162253.html

1999-05-19

江苏省法规

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3/162248.html

1999-05-05

江苏省法规

最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机动车辆保险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取凭证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各保险公司使用的自己印制的收据不得作为保险费收取凭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62439.html

1999-04-28

江苏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章中有关条款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ea/158687.html

1999-04-28

江苏省法规

拍卖行拍卖应税货物,不论与委托方如何结算,均应按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销售发票。凡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律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并按4%征收率注明税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50755.html

1999-04-28

江苏省法规

各省辖市国税局应于每年的7月底前分行业按经济类型向省局上报上年度税收优惠享受情况统计表(数据来源于汇算清缴和日常台帐,表式见附件)及对该年度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的分析报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37/168804.html

1999-04-27

江苏省法规

建立稽核函件移送责任制,杜绝稽核与检查相脱节现象。基层征收分局对稽核中发现的一般违法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对属于重大违法案件的,应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稽查部门进行检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68723.html

1999-04-26

江苏省法规

一般税务违法案件公告,由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审批;较大或者其他有典型意义的税务违法案件公告,由市、县国家税务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批;重大或特大的税务违法案件公告,由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76943.html

1999-04-22

江苏省法规

税务举报案件经查实处理后,根据举报人举报的情节深度、材料真实程度、配合情况以及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贡献大小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计发奖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所罚款的10%。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64549.html

1999-04-22

江苏省法规

税务违法案件分别由省、市、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在征收服务大厅或者其他场所设立的专栏内张贴公告;对重大或者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税务违法案件,可以向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发新闻稿,也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63944.html

1999-04-22

江苏省法规

对举报人所举报的税务违法事项经查证属实后,视其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的多少、举报情节、材料真实程度以及配合情况,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64542.html

1999-04-21

江苏省法规

从1999年1月1日起,我省境内所有从事饲料生产的企业生产销售的饲料,如需享受免税优惠,必须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逐级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后,方可享受免税优惠。

https://www.shui5.cn/article/ae/45521.html

1999-04-12

江苏省法规

拍卖行拍卖货物属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货物范围的,需由拍卖行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县(市)级国税机关依法审核批准后,方可免征增值税;否则,应按4%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5/163941.html

1999-04-05

江苏省法规

江苏油田所属单位生产销售的原油、天然气产品和销售其他货物、应税劳务,以独立核算的江苏油田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江苏油田必须以企业名义在油、气井所在地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63940.html

1999-04-02

江苏省法规

1998年10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报关出口的船舶,按本通知规定的退税率执行;1999年1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船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9]17号)规定的通税率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68687.html

1999-03-19

江苏省法规

具体即征即退办法:一般纳税人在每一纳税期十日内,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如实申报并缴清税款,同时报经县级国税机关批准,将实际税负超过6%部分退还给企业。

https://www.shui5.cn/article/3c/176946.html

1999-02-14

江苏省法规

对纪念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的免征营业税的范围界定比照宁地税一转[1999]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对于其他虽冠以这些名称,但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给予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https://www.shui5.cn/article/18/26382.html

1999-02-12

江苏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69号、财税字[1997]131号文件《关于清产核资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企业因清产核资房产增值部分房产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执行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e1/24745.html

1999-01-15

江苏省法规

中标企业出口免税资料的审核、审批应由省辖市涉外税收管理机关负责,新三资企业退(免)税资料由省辖市涉外税收管理机关审核后按季送同级进出口退税机关审批退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4b/164535.html

1999-01-07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苏国税发[1998]127号《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层转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68739.html

1999-01-05

江苏省法规

需要办理人防工程建筑业营业税减免的纳税人,应向基层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同时附报县级以上(含县级)人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和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45813.html

1998-12-30

江苏省法规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1998]122号文件的规定,从1998年11月17日起,原部分地区三电办收取的地方小火电差价并入省电力综合差价,改由电力企业收取,并入电力企业销售额进行核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164531.html

1998-12-25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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