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管理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基础工作。对纳税人普遍实行建档管理,全方位地进行监控,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发展方向。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62711.html

2000-03-10

江苏省法规

对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均应按现行税法规定征收营业税。如果施工企业承建上述工程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56号)有关条件的,可不征收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3/162483.html

2000-02-29

江苏省法规

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分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c/158691.html

2000-02-17

江苏省法规

提取方式为定额分摊,总额为1347万元(具体分摊名单及金额见附表)。其直属企业在定额范围内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定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62464.html

2000-02-16

江苏省法规

县级以上国税机关流转税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推行计划的制定、系统的发行、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税务用专用设备的发放和保管等工作。计算机技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技术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税务内部的日常维护等技术支持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106805.html

2000-01-25

江苏省法规

供电、供水部门应根据总表单位出具的总分表单位“电费、水费分割单”(以下简称“分割单”)以及加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章的分表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要抵扣的分表单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68480.html

2000-01-01

江苏省法规

凡邮政企业购置的仪器仪表、监视器,单台价值在3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超过30万元的,报经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后分期扣除,扣除期限不得少于2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f6/168727.html

1999-11-09

江苏省法规

自1999年11月1日起,对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老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由原出口免税办法改为出口退税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cf/164560.html

1999-11-09

江苏省法规

各地要在确保完成"两税"收入任务的前提下,加快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动用进度。企业动用的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应首先用于抵顶欠交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抵顶欠税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64555.html

1999-10-22

江苏省法规

为了加强我省房地产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现行营业税税收政策,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58857.html

1999-10-08

江苏省法规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主动与当地房管部门、街道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房屋租赁的信息,切实加强对房屋出租房产税的征收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168370.html

1999-09-29

江苏省法规

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省外驻苏企业,经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省外驻苏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62461.html

1999-09-20

江苏省法规

县级供销社所需经费来源暂维持现有渠道,仍可向所属企业收取管理费。具体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苏地税发[1999]104号)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c/162453.html

1999-09-17

江苏省法规

有关契税政策调整仅限于住房的买卖和交换,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的赠与、非住宅房屋的买卖。《通知》第一条中所指“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是指暂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b/24894.html

1999-09-16

江苏省法规

各地要按《通知》的要求,对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论销售额大小,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63952.html

1999-09-03

江苏省法规

对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可依照省科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苏科市[1998]242号)文件精神,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68855.html

1999-08-24

江苏省法规

第三条中,对企事业单位拥有的住宅按照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个人的,如果所有权已转移给职工个人,企业应调整这部分住宅的固定资产帐户,减少其应税房产原值,不应继续提取折旧,否则按原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7/158760.html

1999-08-19

江苏省法规

对纳税人有意弄虚作假骗取审批管理费、多提管理费以及未经批准提取管理费的,税务机关不予审批,税前不准扣除,已审批的要撤消审批,进行纳税调整。此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6/41546.html

1999-08-11

江苏省法规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应税项目的征收管理,我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应税项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151154.html

1999-08-03

江苏省法规

自1999年8月1日起,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年法定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有权国税机关审核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按《通知》第二条规定,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15716.html

1999-07-28

江苏省法规

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a9/162452.html

1999-07-20

江苏省法规

《通知》中所称“免税所得”是指:国债利息收入;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免税的补贴收入;免税的技术转让收入;免税的治理"三废"收益;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37067.html

1999-07-12

江苏省法规

企业改制后,如政府将企业作价入股或联营并获取利益的,由企业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政府对企业实行定额承包或租赁经营,凡政府取得的房租收入能从整个租赁收入中划分的,则由政府从租缴纳房产税,凡不能划分的,则由政府按企业的房产原值从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ed/49526.html

1999-07-09

江苏省法规

国有、集体商业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自购生猪在屠宰场屠宰(或委托屠宰)后上市销售猪肉的,或者其直接从屠宰场、猪肉批发市场购进猪肉上市销 售的,由国税机关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屠宰单位或猪肉批发单位从事猪肉批发的,由国税机关在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79867.html

1999-06-29

江苏省法规

对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在1998――1999年度原则上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1998年度各地已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再退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d3/162446.html

1999-06-23

江苏省法规

纳税人未利用运输工具,但承诺为客户运送货物或人员,并与客户直接结算,此后又转托其他运输单位进行运输的行为,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其营业额为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实际运输单位开具的交通运输业专用发票上列明的运费后的余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49529.html

1999-06-21

江苏省法规

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0/162443.html

1999-05-21

江苏省法规

为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苏政复[1995]113号《省政府关于授于省地税局对部分矿产品开征资源税权限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省局决定,自1999年1月1日起,天然二氧化碳气体按0.04元/立方米征收资源税;芒硝水资源税改按元明粉计征,税额为每吨元明粉3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62254.html

1999-05-20

江苏省法规

企业将维修基金提供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金融"税目缴纳营业税。业主提供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给企业使用,企业在支付有偿使用费时,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代扣代缴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a1/162253.html

1999-05-19

江苏省法规

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3/162248.html

1999-05-05

江苏省法规

最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机动车辆保险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保险公司保险费收取凭证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各保险公司使用的自己印制的收据不得作为保险费收取凭证。

https://www.shui5.cn/article/53/162439.html

1999-04-28

江苏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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