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国家税务局做好参加“新版软件”培训人员的组织准备工作。培训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的流转税人员、从事车购税征收业务人员、从事税收计会统业务人员和信息中技术人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39701.html

2006-12-31

吉林省法规

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由省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省分行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统一清算缴纳。地市级分行、支行预征率暂定为1%。

https://www.shui5.cn/article/31/39706.html

2006-12-31

吉林省法规

今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涉税工作进入了一个相对的高峰期,国有企业积极研究、调整方案,加速实施了企业改制步伐,但我们也发现个别企业在改制中存在一些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问题,影响了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公正性。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39673.html

2006-12-30

吉林省法规

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批准按系统管理、工会组织关系直属省总工会且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系统)所属缴费单位,以及部分较大企业和实行财政统一划拨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代征工会经费比例由省总工会确认并通知省地方税务局。

https://www.shui5.cn/article/c9/145978.html

2006-12-30

吉林省法规

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将于2007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运行,为贯彻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发票管理暨发票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我省推行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77070.html

2006-12-25

吉林省法规

在城市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个别地区为了完成任务,擅自将支持棚户区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扩大,已明显超出了吉棚改[2005]5号文件规定的全省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全省棚户区改造税收政策的统一执行,造成了全省税负不公,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

https://www.shui5.cn/article/1b/39614.html

2006-12-20

吉林省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各商业银行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3/39615.html

2006-12-20

吉林省法规

认真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是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举措。

https://www.shui5.cn/article/c1/39587.html

2006-12-14

吉林省法规

市国资委批准其采取“先筹措资金一次性理顺全部职工劳动关系,后清查并一次性处理资产,对企业关门走人的改革方式”,即职工关系单退出,企业停业不再生产经营。尽管企业改制前欠税数额较大且障碍改制顺利进行,但目前省局及省政府均无权减免,能否暂视同“空壳企业呆账税金”核算和管理,待报告省政府后再议。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39522.html

2006-11-29

吉林省法规

商标代理企业接受委托,代委托方办理商标注册、咨询等相关事宜,此项业务属营业税“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范围,对商标代理企业应按照其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减除代委托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缴纳的商标规费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减除凭证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60/39483.html

2006-11-13

吉林省法规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吉林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则的通知》(直房改字[2000]2号)规定执行。热价标准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价格标准执行(2006-2007年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热价标准为26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0a/145967.html

2006-10-23

吉林省法规

为加强欠税管理,严密税源监控和有效清缴欠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45972.html

2006-10-20

吉林省法规

主管税务机关要指定专人管理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收到税款后,用税款缴款书将此税款缴入国库,在备注栏填写“沈阳铁路局缴印花税”。并于7日内将缴款书国库收讫联邮寄沈阳铁路局财务处(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邮编:110001)。

https://www.shui5.cn/article/33/39425.html

2006-10-20

吉林省法规

党政机关公务员、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人员住宅面积(建筑面积)标准:正厅级150平方米、副厅级140平方米、二级局副职120平方米、处级(含副处级)110平方米,科级(含一般职工)80平方米。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39423.html

2006-10-18

吉林省法规

采暖费补贴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按《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发[1999]86号)规定的各职级、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暂控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的75%计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bf/115636.html

2006-10-08

吉林省法规

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涉及整个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所得税管理部门必须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建立国、地税机关、其他税种管理部门、稽查部门的联合评估协作机制,避免重复评估,进一步完善上下互动、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39391.html

2006-09-30

吉林省法规

对各保险公司开办的人身保险险种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免征营业税以前,应监督其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免征营业税后,可从其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扣,抵扣不完的由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39361.html

2006-09-28

吉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换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省局反馈。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39362.html

2006-09-28

吉林省法规

现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标准的函》(吉发改收管联函字[2006]13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换发税务登记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9/39363.html

2006-09-28

吉林省法规

长春市城区内非住宅房屋转让契税执行3%的税率将于2006年9月30日到期。为统一税率,公平税负,经请示省政府同意,从2006年10月1日起,长春市城区非住宅房屋转让契税税率恢复为5%。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39342.html

2006-09-20

吉林省法规

为进一步规范发票领购簿及发票工本费收据的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及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吉林省200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要求,省局重新设计、印制了发票领购簿及发票工本费收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149959.html

2006-09-18

吉林省法规

为加强欠税管理,维护纳税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发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39311.html

2006-09-12

吉林省法规

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得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件,按无证户纳税人管理,并责成其办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来经营超过180天的纳税人,只办理报验登记,不再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39302.html

2006-09-07

吉林省法规

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执行,确保此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执行新的政策后,以前月份多征的税款用年内后几个月应征税款不够抵退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衔接办理退税,要保证2006年当年让企业享受到新的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b0/39431.html

2006-09-01

吉林省法规

为了加强税务行政处罚的监督管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46075.html

2006-08-28

吉林省法规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39244.html

2006-08-23

吉林省法规

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已进入了拆迁、签定回迁合同、开发等实质性操作阶段,各市州地税局要从实际出发,主动协调当地棚改办、拆迁办等相关部门,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调查,对列入2006年市州政府城市改造计划并已开始拆迁的项目(地块),要一项一项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其拆迁、回迁安置和建设情况。

https://www.shui5.cn/article/11/39211.html

2006-08-14

吉林省法规

由于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导致地税机关不能正确计算纳税人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根据我省目前二手房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我省核定征收比例暂按1%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a/39192.html

2006-08-08

吉林省法规

财务核算制定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盈利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39128.html

2006-07-14

吉林省法规

限时服务是指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凡资料齐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按规定时限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要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并按照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规定的限时办结的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39129.html

2006-07-14

吉林省法规

按照现行文件规定:“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国税函[2002]960号)。在总局没有新规定之前仍按该文件执行。在执行文件中,要按照税法和征管法办,要查实征收,不宜采取估算、抽查推论等方式。要妥善处理,避免企业复议。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39105.html

2006-07-10

吉林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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