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吉地税发〔2003〕124号)要求,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由各市、州地税机关审批。

https://www.shui5.cn/article/a2/176643.html

2009-02-18

吉林省法规

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凡符合《办法》第三条列举的六项标准的纳税人,均要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44031.html

2009-02-15

吉林省法规

经研究,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所辖区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可比照我省其他城市市区确定,即按开发区规划已实际成片开发建设的非农业生产区域。农业生产区域(农村)不在征收范围之内。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149742.html

2009-02-10

吉林省法规

本通知所称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交易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42027.html

2009-02-09

吉林省法规

违规行为发生一次的,要警告服务商,并由服务商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措施;同一服务商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违规行为的,停止该服务商的销售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服务商资格。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77031.html

2009-02-09

吉林省法规

面对新形势,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对于促进城乡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结合吉林实际,以扶持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为重点,特制定如下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40/151039.html

2009-02-06

吉林省法规

刮开式有奖发票由县级(含县)以上地税机关统一布奖,每组发票布奖率不低于10%;单份发票奖金额度为2元或5元。各地在保证每组发票布奖率不低于10%的基础上,可调高单份发票布奖金额,其上限为1000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176689.html

2009-02-06

吉林省法规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https://www.shui5.cn/article/83/176681.html

2009-02-06

吉林省法规

运送人员在发票装车前应根据印刷企业开具的《发票出库单》和结算凭证记载的发票名称、种类、单价、面额、数量、号码、金额与实际收到的发票进行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与发票发放人员互相履行签字手续,并将发票按照顺序装入车辆进行封存。

https://www.shui5.cn/article/4b/149966.html

2009-02-06

吉林省法规

建筑、房地产业税控装置用户月开票累计金额限额在80 000 000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由县(市、区)局审批,审批流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126号)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46088.html

2009-02-05

吉林省法规

本办法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97/144065.html

2009-02-04

吉林省法规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环节是指企业对本通知中所规定的原料进行的第一道简单加工处理,其它企业以已进行了第一道工序处理的产品为原料进行的加工,则属第二道以上的加工处理,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初加工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25849.html

2009-01-21

吉林省法规

优化服务是税收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要求。要通过创新服务理念,突出服务重点,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https://www.shui5.cn/article/fb/41973.html

2009-01-20

吉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05/41910.html

2009-01-19

吉林省法规

自2009年1月1日起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环节电力产品增值税预征率由4%调整为1.2%。2008年12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环节实现的电力产品增值税收入在1月份纳税申报时不再预征,已预征的税款在2月份纳税申报时调整。

https://www.shui5.cn/article/a0/41859.html

2009-01-06

吉林省法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简放提优”工作,省局在认真梳理研究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简并相关征管资料,完善征管工作机制,并制定以下规定,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7/41844.html

2009-01-04

吉林省法规

坐落在国务院批准的天保工程实施方案中为我省划定的工程区范围内的天保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1998年以来从天保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中分离(重组或改制)出来,且继续在工程区内从事与天保工程直接或关联密切的产业(包括木材加工、林地经济、扩业开发、森林医药食品、森林旅游、林业生产生活服务)的企业和单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e3/146043.html

2008-12-29

吉林省法规

国、地税共管纳税人在《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在一方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但未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设立登记的,另一方税务机关按规定受理后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但要在已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中加盖本局税务登记专用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46/75445.html

2008-12-29

吉林省法规

对于个人转让虚拟货币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主管地税机关不能准确核算其财产原值和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可按转让财产收入的2%核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177035.html

2008-12-25

吉林省法规

鉴于我省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基本上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实际情况,对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可以用税率差计算的税额抵缴应预缴税款的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其在2008年4季度预缴申报时抵缴应预缴税款,抵缴后有余额的,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并按其规定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ec/41750.html

2008-12-22

吉林省法规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通知》所列2008年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含所属成员单位),在《通知》下发前2008年企业所得税缴纳未按原规定执行的,应立即改按原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41689.html

2008-12-08

吉林省法规

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同时出示和提交《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https://www.shui5.cn/article/0f/149964.html

2008-12-02

吉林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供热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入网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使用人应付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使用人提前付款或者未约定付款日期的,以实际收到一次性入网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https://www.shui5.cn/article/1d/41652.html

2008-11-28

吉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自行印制上述报表,并做好报表的发放、学习和培训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41623.html

2008-11-21

吉林省法规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规定之前,各地可暂按《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地税发[2005]115号)规定的审批权限、程序及有关管理要求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41614.html

2008-11-17

吉林省法规

2009年3月1日起,吉林、四平、通化、白山、白城、长白山、延边州、省局直属税务局以及长春市双阳区、农安县、九台市、榆树市、德惠市启用新版税控发票。其原使用的定额发票、手填发票、机打发票等开始缴销。纳税人库存的旧版发票可以使用到5月31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177029.html

2008-11-04

吉林省法规

为加速双阳区发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双阳区发展的意见》(长府发[2004]41号)规定,外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双阳区境内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向双阳区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9d/41558.html

2008-10-27

吉林省法规

各市州地税局和省级财险公司要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和严格贯彻《通知》的基础上,对一年来的代收代缴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总结与回顾,吸取经验教训,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以推进代收代缴工作的继续深化和完善。

https://www.shui5.cn/article/ef/41545.html

2008-10-22

吉林省法规

吉林省国家紧急救援救助中心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我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实施紧急救援救助工作的具体职能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人向吉林省国家紧急救援救助中心的捐赠,捐赠额在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和在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https://www.shui5.cn/article/39/159192.html

2008-10-13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在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提出的,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强化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https://www.shui5.cn/article/97/41510.html

2008-10-10

吉林省法规

税务登记证费收入自2005年11月开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占压、挪用、欠缴税务登记证费的行为都是严重违纪行为。各市州、县(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算工作,要指定主管领导专门负责,确保清算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证与税务登记证收费相关的票据能够全部收回,税务登记收入款项足额上缴。

https://www.shui5.cn/article/ea/41500.html

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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