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制定本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125873.html

2019-02-19

吉林省法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措施,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按照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厅、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制定了《吉林省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13/126277.html

2019-02-02

吉林省法规

对依法不需要或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的除外),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税)的1.5%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7/125642.html

2019-02-02

吉林省法规

参加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以下简称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应于2019年2月18日前向对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本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停保(增减员)等登记变更业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25819.html

2019-02-01

吉林省法规

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好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反馈。

https://www.shui5.cn/article/a7/125453.html

2019-01-21

吉林省法规

为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方便纳税人在本月多项税收政策调整、多个系统上线运行期间申报缴税,保证各办税服务厅的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本月的纳税申报截止期限从2019年1月15日延长至2019年1月18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25367.html

2019-01-15

吉林省法规

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自己留存备查即可。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25292.html

2019-01-11

吉林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围绕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24/126965.html

2019-01-07

吉林省法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特殊缴费人群缴费方式另行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24945.html

2018-12-24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开通电子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18-12-15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要求,我局开发建设了吉林省电子税务局,并已正式上线运行,原吉林省网上税务局将于近期停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124769.html

2018-12-15

吉林省法规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补偿费统一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ad/124768.html

2018-12-12

吉林省法规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我省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全要素全方位融合,打造产教融合型城市,更好服务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38/120956.html

2018-12-12

吉林省法规

合理简并征期,减少小型民营企业的办税次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化简并征期,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由按月改为按季度申报缴税,从原来的每年申报12次调整为每年申报4次。

https://www.shui5.cn/article/46/124770.html

2018-12-05

吉林省法规

为规范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24644.html

2018-11-16

吉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证明事项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和通知等内部文件中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取消4项证明事项,并对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24547.html

2018-11-14

吉林省法规

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记确认的项目,是按照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会计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填写本人信息,以免将来在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会计师评审、继续教育学习、先进会计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评选等相关事项时无法正常使用基本信息。

https://www.shui5.cn/article/92/124409.html

2018-11-07

吉林省法规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成长壮大,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63195.html

2018-11-06

吉林省法规

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都要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包括:一是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二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三是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暂时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当年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准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https://www.shui5.cn/article/87/124408.html

2018-10-26

吉林省法规

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导向作用,紧密结合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将继续教育经历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3711.html

2018-10-22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为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的派出机构。

https://www.shui5.cn/article/25/124078.html

2018-09-30

吉林省法规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对原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原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全文失效废止39个税收规范性文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86/124077.html

2018-09-30

吉林省法规

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按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适用按月度换算的税率表;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仍按照3500元/月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3d/123634.html

2018-09-18

吉林省法规

自10月1日起,凡涉及户籍迁移的纳税人,由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原地税涉外局、原地税驻一汽局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凡涉及户籍迁移的纳税人,需要在9月25日前,到原地税涉外局和原地税驻一汽局终止三方协议,并于10月1日以后,到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https://www.shui5.cn/article/fd/123768.html

2018-09-13

吉林省法规

鉴于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尚未向税务机关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定于2018年9月18日零时,按照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税收征管系统内缺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批量填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23521.html

2018-09-03

吉林省法规

试点企业代开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试点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月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后,不再就同一笔业务代开专用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65/123522.html

2018-08-24

吉林省法规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对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全文失效废止35个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23116.html

2018-08-15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5日挂牌,承继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80/123213.html

2018-08-15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稽查局因办公区搬迁,相应办公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就涉及纳税人有关事项特此公告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https://www.shui5.cn/article/ac/123214.html

2018-08-14

吉林省法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吉财税[2016]622号)及《关于调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时间的通知》(吉财税[2018]227号)有关要求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24161.html

2018-08-06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22642.html

2018-07-20

吉林省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吉林公主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22641.html

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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