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汇资金的境内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备案人)。

https://www.shui5.cn/article/37/129065.html

2019-09-30

河北省法规

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地集中征缴已逐步开放,正规缴费渠道和社会化服务渠道混杂。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河北省税务局提醒您。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29144.html

2019-09-29

河北省法规

个人消费者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折叠、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经“奖票宝APP”验证即可参加,不包括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成品油零售,收费公路及自来水、电力、燃气、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开具的发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7/129040.html

2019-09-28

河北省法规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9〕-62)要求,我们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财法〔2018〕8号)公布的2017年底以前我厅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基础,并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厅制定(包括牵头制定、转发财政部)的规范性文件一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67358.html

2019-09-27

河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19年6号公告)第一条的规定,现对秦皇岛市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照租金收入的7%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21/129287.html

2019-09-23

河北省法规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12/129283.html

2019-09-20

河北省法规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计算。

https://www.shui5.cn/article/68/129286.html

2019-09-19

河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自助办税终端管理办法><自助办税终端业务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9〕9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8/129558.html

2019-09-17

河北省法规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6f/129285.html

2019-09-16

河北省法规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照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9a/128881.html

2019-09-12

河北省法规

按照工作安排,我局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需要暂停部分业务系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暂停的业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二、暂停时间2019年9月6日(周五)17:30时至2019年9月7日(周六)08:00。

https://www.shui5.cn/article/e1/128802.html

2019-09-06

河北省法规

自2019年9月10日起,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是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条件的,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进行网上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128863.html

2019-09-06

河北省法规

及时登陆开票系统。请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在联网状态登录一次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已自动下载完成(离线开票时限少于10天的,已统一设置为10天);请在停机后开始使用离线开票,以保证有足够的离线开票时限。

https://www.shui5.cn/article/e0/128864.html

2019-09-05

河北省法规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7%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9/129282.html

2019-08-30

河北省法规

及时登陆开票系统。请务必于2019年9月20日17时前在联网状态登录一次税控开票系统,确认离线开票时限和金额已自动下载完成(离线开票时限少于10天的,已统一设置为10天);请在停机后开始使用离线开票,以保证有足够的离线开票时限。

https://www.shui5.cn/article/56/128769.html

2019-08-29

河北省法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9月20日17时至2019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届时,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业务将暂停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28740.html

2019-08-29

河北省法规

现将《河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下发给你们,请各市(区)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并依据《名录》为城市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29559.html

2019-08-28

河北省法规

省财政厅、主管部门对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意见,是省财政厅安排省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配置预算项目的参考依据,是产权变动和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账务处理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46315.html

2019-08-26

河北省法规

为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便利化,减轻办税服务大厅拥挤情况,省局开发了《车辆购置税手机端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并完成了上线前测试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66/128767.html

2019-08-23

河北省法规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4e/128768.html

2019-08-21

河北省法规

点击安装完成界面上的【立即体验】(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即进入注册流程。注册共有四步: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第四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https://www.shui5.cn/article/b4/128432.html

2019-08-12

河北省法规

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第七条规定: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97/126754.html

2019-08-09

河北省法规

石家庄市税务局2019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6月) 相关附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d0/128300.html

2019-08-06

河北省法规

我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雄安新区托管的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和廊坊市所辖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适用税额统一调整为40元/平方米;我省其余162个县(市、区)适用税额保持不变(详见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28136.html

2019-07-25

河北省法规

按照工作安排,我省将对相关涉税系统的税务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为此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将于7月19日18点至7日21日24点暂停服务,期间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将无法登录及办理涉税业务,包含网页端、客户端、自助终端及手机移动端,请您合理安排办税事宜。

https://www.shui5.cn/article/4d/127979.html

2019-07-17

河北省法规

现将《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141153.html

2019-07-15

河北省法规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提出了更大的降税政策,一是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了5000元;二是优化了税率结构;三是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89/128298.html

2019-07-12

河北省法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目前,税务部门对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基本都是核定应税所得率,没有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情形。也不能突破总局《核定征收办法》采取别的方式包括建议中按照学员的数量等其他方式进行核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128299.html

2019-07-12

河北省法规

征期内要求各单位有计划的提醒纳税人错时、错峰、尽早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同时各办税服务厅要第一时间做好业务指引和分流,对前来办理发票领用等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尽量引导其通过自助设备自主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54/128297.html

2019-07-11

河北省法规

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我局已于4月份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51发票服务平台等6家第三方平台进行了备案公示。此后,又有8家第三方平台提出备案申请。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27738.html

2019-07-03

河北省法规

缴费人享受地方教育附加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缴费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缴费人申报享受政策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https://www.shui5.cn/article/f3/127818.html

2019-07-01

河北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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