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2004]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金融企业转让金融商品的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对长城等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企业债权等不良资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非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买卖企业债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004年1月1日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已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按规定给予办理退库手续。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1]40号)可参照执行。
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及管理由各级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经研究,各市、县地方税务部门是否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由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区局不作统一的规定代征。
从2003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其购置(含抵债所得)的住房,不论居住时间长短,均按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含抵债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免营业税;对个人销售购置外的其他住房(包括自建住房),按全部收入计算征免营业税。
在代开票时,按所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的运费和其他价外费用统一按3.3%的征收率征收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即营业税按3%率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纳营业税额的7%和3%征收。
现承租单位公有住房的职工,在租金标准未达到成本租金水平之前,承租期间不享受住房补贴,若职工退出承租的公有住房时,可按其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发住房补贴。
为规范我区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函[2003]13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换领发票,购领种类和数量不变的,应当即时受理办结;需上报审批的,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上报;申请代开发票的,应当即时受理办结。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3]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8号、国税发[2003]76号和桂地税发[2002]19号文件的规定,加强与当地国家税务局的协调与沟通,处理好有关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问题。执行中有什么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局报告。
请各县地方税务局于2003年7月20日前将总局下发的两个统计表填好填列数字所属时间截止至2003年6月30日,并上报地市地方税务局,请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含区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于2003年7月25日前将汇总的统计表上报区地税局法规处。
单位和个人销售其在土地上建设形成的不动产(包括在购置不动产附属土地上建设形成的不动产),以其全部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不得扣除购买土地的支出或其他费用。
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需要清理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税务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税务机关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实施行政许可以及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税务机关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等。
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r的批复》(国税函[1998]738号)规定,就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已经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运业纳税人,凡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对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年审的工作,由市、县地方税务局负责实施,我区年审时间实行月月年审制,即第一次认定的次年,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年度的任何一个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年审,认定有效期为:自当月年审之日起至次年同月前日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材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3]254号)转发给你们,对企业利用废渣生产的免征增值税的建材产品,其掺兑比例我区统一按重量计算。
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费的使用和分配,如果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并对涉及应税项目依法申报纳税的,税务部门就不应该干涉企业的自身经营活动行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企业接受安置或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含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人员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申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8号,以下简称“财税[2003]208号”)的规定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按照桂国税发[2003]51号的规定程序进行认定。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是强化出口退税管理、防范骗税的又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总局和区局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金税工程系统稽核比对信息和协查信息的抽取和传输工作,不允许出现数据传输不及时,不完整等影响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效率的问题。
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入帐价值,可作为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成本,相应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纳税年度中间(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县(市)地方税务局可以按照享受减免税政策的规定随时受理和审批企业减免税(包括超过一年以上的减免税),但在执行过程中,对超过减免税权限的年度,要按减免税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生效。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确认书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
中国铝业股份公司广西分公司的职工取得的边远山区艰苦补贴、洗理费补贴和职工保健补贴属于《税法》和《条例》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范围,且未经国务院批准免纳个人所得税,应依照有关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2003年5月1日起,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企业,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单位的批准文件。
广西沿海铁路公司铁路客、货运输收入营业税及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下简称税收)由南宁市地税局负责统一征收管理。
对出版社、报社或其他单位向作者的收费,以及这些单位向其作品内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的收费,均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你局关于能否出卖广西地方税务系统统一发票上空白处使用权用于发布广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管理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的管理工作。
各地要加大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专项检查通知明确的专项检查重点,各级地税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对偷逃税案件,必须严格依照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