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0年第四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0]112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0年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第一批)认定名单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理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手续时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减免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按照《调查表》的栏目要求,须填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登记注册类型、所属行业等税务登记类信息;2008-2010年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项目、金额、起始时间等减免类信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2010年6月底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53份全部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31份部分内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
企业取得的收入项目属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营业税税收法规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且其营业税计税依据允许扣除一定项目金额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其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收入总额中属于这部分收入可按营业税规定的营业额确定。
经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省级非营利组织,凡符合免税资格申报规定条件的,不再报基层税务主管机关,可先向省民政厅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由省民政厅统一受理。
纳税人在2010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均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即20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广州国税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依职权对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具体违法行为确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何种幅度的行政处罚的权限。
经研究,省国税局暂不开通“税眼”服务器网络开票端口,待条件成熟后再开通该项业务供你市使用。
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我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办函[2010]747号),2010年12月31日前我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征管职能须划转地税部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合理调整省以下各级财政收入划分范围,进一步形成省级与市县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机制,适当增加省级财力,增强省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纳税项目按个人所得税11个所得项目分别填写,汇总《个税证明》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实缴税额按月填;临时《个税证明》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实缴税额按纳税人需求填写,其他项目均按汇总数填写。
我局目前以电子方式发送税务文书的种类包括:税种核定通知书、核定定额通知书、发票票种核定通知书、未达起征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通用)、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减免税批准通知书(增值税事项)。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有关规定,并征得联合发文单位同意,我局对牵头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考虑到财产保险行业内部管控的需求,根据企业要求,同意将财产保险业务在线开票上线过渡时间给予适当延长,同时将《保险业专用发票》使用期限延至2011年6月30日止。
使用税控器的加油站使用平推式税控单联发票(票样见附件),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加油站使用卷式税控单联发票(票样见附件),打印内容不变。请各地严格按照票样及有关要求印制所属广东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冠名发票。
关于“税眼”系统安装问题。已安装使用“税眼”系统的江门、珠海、湛江、清远、茂名等5市继续使用原系统,省国税局将新部署一套系统供其余15个市使用,具体登陆地址和使用方法待省国税局安装完成后另行通知。
经研究,省国税局同意由你局统一印制《海洋石油企业通用机打发票》和《海洋石油企业通用定额发票》(票样见附件),套印“海洋石油(广州)税务局监制章”。
“保障性住房”,是指符合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揭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年>的批复》(揭府函[2010]146号)规定条件,且其项目建设规划报市、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公布的住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37号),省局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缴款凭证》(见附件),作为自助办税服务系统及网上办税系统开具给纳税人的缴款凭证。
有关跨区域承印冠名普通发票的工作流程,请按照《关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粤国税函[2009]332号)规定执行。
强化宣传,提高效率。各市国税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重点介绍电子发票的使用流程以及使用电子发票效果较好的开票方和受票方企业案例,突出电子发票优势,增强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的意愿,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现对我市原有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作出如下调整,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省国税局统一制作下发新的发票监制章(胶片),由各地级市票证管理部门根据冠有企业名称发票的印制情况交付中标企业印制使用。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发票监制章领用管理制度,实施专人保管。
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得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不能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确需适用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其转让收入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若原使用手写版和定额版自印衔头发票的纳税人转换成电脑版衔头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要督促纳税人重新申请衔头发票行政许可。若确不能使用电脑机具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批准其使用相关票种。
从2010年10月12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为电子发票简并过渡期。在此期间,系统支持新版和旧版电子发票的开具,从2011年1月1日起只支持开具新版电子发票。
发、供电企业作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互供电力,其增值税计算应按电能计量装置计量的实际输出输入电量分别依适用的税率(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不能按互抵后电量的结算收入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互供电量可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网上申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应用CA证书制作的电子签名,与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网上提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是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我市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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