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26号“粮食复制品的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的规定精神,现对粮食复制品的具体范围明确如下:
外商投资高速公路企业在经营期内,应按照中国交通部门颁布的公路养护的规范,对所经营的公路进行有效的养护。如交通量超过原设计通行能力时,应及时改善公路通行条件。
销售自来水的一般纳税人选择按6%征收率的征税办法后,应将原已计提的“待摊费用——期初进项税金”作相反分录全额冲回;对一九九四年发生购进货物其专用发茅上的“进顶税额”应并入购进货物的成本即按含税价核算成本。
对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提供纸张、稿样承印的印刷品所收取的加工费,应按“加工”项目依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对印刷企业购进纸张承印按规定属于低税率范围的图书、报纸、杂志,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对由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救济款抚养的城镇孤老困难户,乡镇的五保户,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以及烈属的个人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县(市)税务局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
对《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根据我省的矿产资源情况,暂定先对叶腊石、玻璃砂、型砂、标准砂和明矾石等五种矿产品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征税定额见附表一)。
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和有毒有害工作的职工,在1992年6月底前从事的年限仍按原办法计算其工龄,合并计发缴费性养老金的待遇;1992年7月以后从事的,不再另外提高标准。
通知第二条对于第二步利改税时未征收所得税及财政部发文实行包干的企业和行业,经批准可以采取过渡措施予以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将下文明确。
发现有其他疑问的专用发票,专管员(审核人员)在专用发票上注明“待核查”字样,暂不予抵扣,专管员(审核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查或核对,待调查落实后,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再视其情况确定抵扣与否;如属伪票,应收缴并追究其来源;
省局闽税办[1994]2号通知所附《流转税原税额计算表填表说明》第七条公式中增值税税率分别为:外购农产品为10%:外购其他项目为14%。
各级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计算机交叉审核之后,对有疑问的专用发票,按购货方企业所在地县级税务机关为单位,运用计算机进行归类,并产生《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结果通知单》或交叉审核结果数据软盘(以下简称“结果通知单(盘)”)。
接厦门国际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厦门分行、标准渣打(麦加利)银行厦门分行、美国建东银行厦门分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厦门分行、新加坡华侨银行厦门分行、和香港集友银行厦门分行等七家银行申请免征营业税的报告。
对因公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和被市(地)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自强模范"称号以及婚后满五年城镇残疾人,其配偶为农村户口的,公安部门应逐步解诀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城镇户口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经研究,以自产鲜荔枝、龙眼、鲜菇等,直接加工成荔枝干、桂元干、脱水香菇等,属于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的,除符合《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可以代收罚款外,均应依照《程序规定》和本办法,由被处罚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直接收取。
个人房屋出租者如果不能提供房屋出租合同或提供合同的租金数额明显低于当地同一地段租金水平的,除特殊原因外,可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出租房屋的座落地 段、房屋结构及新旧程度、经营项目等因素,参考同地段、同类别房屋的一般租金水平,核定其单位面积的租金标准,计算征收房产税
全国统一规定的完税标志由省局统一印制。各地应把本地区范围内(转发的通知中规定不粘贴全国统一完税标志的机动车辆除外)的机动车辆划分为征税和免税二部份,并于十一月十日前将应税车辆数和免税车辆数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局,以便尽快确定全省的印制量。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为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地贯彻实施,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使行政执法活动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小型企业承包经营,是企业自身经营活动的一种形式,一般不改变原营业执照,企业对承包方还进行一定的行政管理。因此,所使用的房屋不能视同出租的房屋,仍应由企业按房产原值减除25%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在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和地方主办的各种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订合同应当缴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如供需双方订有合同,并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又由需方根据合同所订立的品种、数量等事项开具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的,这类调拨单免于贴花,可仅就合同贴花。
经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由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其所属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标题应标明本行政区域的名称或者制定机关的名称,并在标题下面的括号内标明批准的年、月、日和批准机关名称;
为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增加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对自行车恢复征收车船使用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国家税务局国税函发〔1990〕884号《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的函》(抄件)称:对外经贸部门与国内承办单位签订的经援项目的各种应税合同,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与受援国签订的经援项目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
为进一步做好土地使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工作,对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县城、建制镇和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建制镇的具体范围,比照省局[86]闽税政三字第1067号文第一点规定办理。省局(85)闽税政三字第209号文第一点规定停止执行。
原房管部门代管的私房,落实政策后,有些私房产权已归还给房主,但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仍由原住户居住,并且住户仍是按照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确定的租金标准向房主交纳租金。
企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是从价还是从租征收房产税问题。经研究,对企业单位的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根据省局[89]闽税政一字第1223号文的规定,应按租金收入依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业单位的房屋用于职工居住的,仍按房产原值减除25%后的余值依1.2%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近据一些地方反映:重型载重汽车、吊车等应如何征收车船使用税问题。经研究,规定如下:1、载重汽车、大型平板车核定吨位在十吨(含十吨)以内的,仍按我省规定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使用税;超过十吨的部份,暂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为照顾其实际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层报省税务局审批,予以免征或减征土地使用税;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141号《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文中第三条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暂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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