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对2018年税务机构合并后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72432.html

2022-04-29

福建省法规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扎实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智能、精准、高效的服务,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今起在全省互联网端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同屏帮办系统(含社保标准版)。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61183.html

2022-04-29

福建省法规

对年度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实验区建筑业企业租用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园区内写字楼层作为办公场所,每年按租金50%予以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5年,在租金补助优惠期间,不得改变场所用途或将其转让转租。

https://www.shui5.cn/article/dc/167858.html

2022-04-28

福建省法规

提升保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投保企业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快赔。

https://www.shui5.cn/article/ff/161269.html

2022-04-26

福建省法规

各地财税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据《公告》和上述办法确定的商品储备企业名单通过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加强与商务、发改(粮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c0/162396.html

2022-04-25

福建省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根据《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现将《福建省2022年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予以印发。

https://www.shui5.cn/article/06/162413.html

2022-04-25

福建省法规

企业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新录用人员(在本单位本次失业保险增员时间不超过1年)开展以通识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按每人500-650元不等给予企业补助。

https://www.shui5.cn/article/ce/168531.html

2022-04-25

福建省法规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岚综管综[2022]23号),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行政审批局联合制定《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经发领域)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35/161279.html

2022-04-22

福建省法规

省注协今年继续实行会费减收政策。经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并经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通讯)会议审议同意,2022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省本级减半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59912.html

2022-04-21

福建省法规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省级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落户奖励;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境外金融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落户奖励,其中前三家入驻的台湾金融分支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600万元的运营补助。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160554.html

2022-04-20

福建省法规

关于“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但无法落地且执行难,市税务部门应根据国家政策应出具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研究,认为该建议对督促税务机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我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https://www.shui5.cn/article/4a/162749.html

2022-04-19

福建省法规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经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同意,现将我市2022年4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ff/159676.html

2022-04-18

福建省法规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做好援企稳岗稳就业,促进企业恢复发展,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2d/159602.html

2022-04-15

福建省法规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对经市工信局备案同意,由县(市、区)政府或行业协会举办(含承办)的行业性线下、线上展会,每场展会分别给予 30 万元、10万元补助。

https://www.shui5.cn/article/14/160077.html

2022-04-15

福建省法规

加快建设数字经济重点平台。支持泉州市石狮青创城国际网批中心平台、福建省快递跨境电商结算平台、天地汇网络货运总部平台等重点平台建设,持续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平台。

https://www.shui5.cn/article/d1/160041.html

2022-04-15

福建省法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https://www.shui5.cn/article/bb/173201.html

2022-04-13

福建省法规

各地要落实预售资金监管规定,优化本地监管办法,增加支付节点,对开发企业使用商业银行保函替代预售监管资金的予以支持,鼓励根据企业经营和信用评价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https://www.shui5.cn/article/8b/165339.html

2022-04-13

福建省法规

落实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就业服务提质扩容。依托各级招聘平台,多措并举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精准就业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https://www.shui5.cn/article/85/168535.html

2022-04-13

福建省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税[2020]19号)有关要求。

https://www.shui5.cn/article/3f/162393.html

2022-04-12

福建省法规

线下实行注销套餐指引服务。税务部门注销办理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纳税人当前不满足注销条件的,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告知注销税务登记未尽事宜,方便企业办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cb/162750.html

2022-04-08

福建省法规

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优惠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5.cn/article/66/161274.html

2022-04-07

福建省法规

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规定,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对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168554.html

2022-04-07

福建省法规

降低社会保险费。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低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

https://www.shui5.cn/article/dc/158311.html

2022-04-07

福建省法规

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泉州市税务局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税收,聚焦疫情时期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服务诉求,结合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用“免、减、退、缓、降、专、延、优、柔、服”十方面28项举措助力复工复产,努力给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https://www.shui5.cn/article/0d/158111.html

2022-04-07

福建省法规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疫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新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新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4c/167827.html

2022-04-06

福建省法规

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全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19/158644.html

2022-04-06

福建省法规

向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向其所在地审批机关进行备案。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1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61237.html

2022-04-06

福建省法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快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制定以下措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03/160908.html

2022-04-04

福建省法规

严肃工作纪律。实施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程序,公开公正操作,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对违法违纪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https://www.shui5.cn/article/43/161276.html

2022-04-02

福建省法规

省工信厅发布奖励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兑现奖励资金。同一项目不可重复享受同一级财政资金。为避免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及信用不良企业,对于存在涉黑涉恶及失信情况的企业不予发放奖励资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58641.html

2022-04-02

福建省法规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应对我省疫情变化情况,进一步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现将《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47号)转发给你们。

https://www.shui5.cn/article/01/157904.html

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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