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疫情防控,确保检查安全。严格落实我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监督检查疫情防控预案,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随时调整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精神及我市实施方案,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精简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实现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及管理,制订本公告。
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包括选拔经费和培养经费等,用于培养对象的集中培养、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知识更新等。列入北京市财政局统一预算。食宿等费用由学员或单位自理。
支持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一是遴选一批创新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二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三是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升税收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税务领域“贵人服务”品牌,更好服务贵州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
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入驻电子卖场,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入驻。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承接的工程项目,参与电子卖场竞价可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最高额度的价格扣除。
交易参与人与其客户、结算参与人之间,因资金前端控制产生争议和纠纷的,交易参与人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报告发送至邮箱:zjqdkz@sse.com.cn。
为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建立工作机制。由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各开放平台积极配合参与,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
本协会成立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省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秘书长成志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管部徐践斌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执业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
对核查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清理不彻底,以及弄虚作假、逾期不上报清理结果的事务所,省注协将给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现将省局《关于<个人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系统>增加打印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通知不动产交易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并开展操作培训,严格落实总局《公告》要求,如遇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
确保责任落实。秘书处要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促进措施进行分解细化,区分任务、明确责任人、制定推进计划、提出完成时限,加大督导力度。
本通知印发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存在中断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本通知印发后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跨年度补缴中断缴费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采用第三方支付缴款方式的,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开具《青岛市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款人通过登录“青岛市财政局”网站进入“非税缴费”界面,输入20位缴款码或扫描缴款通知书上的二维码,自行选择微信、支付宝或银联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根据企业电子版资料报送情况另行通知,预计安排在2021年8月16日-9月17日,请及时关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济南融资担保集团”公众号通知和企业申报邮箱。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三个奖项,每个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转发〈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0〕1号)同时废止。
为使商会、企业更加了解各项税费政策,建立交流沟通机制,搭建税费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各项税费问题及时解决,市工商联将在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设立税收志愿者,广泛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创业税收政策辅导等税收志愿服务。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新就业形态,全力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国办发〔2020〕2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完善改革举措社会评价机制,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有机衔接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群众参与、社会评判、市场认可。
各省属企业要正确认识全面风险管理(以下简称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控)之间的关系,深刻理解风险管理与内控是协调统一的整体,二者目标一致,均是为了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形式。将各类导致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涉地股权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
微信扫描下方“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二维码,根据提示输入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选择缴费险种、年度、金额等信息后支付即可完成本人或者他人的缴费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0〕24号)等文件要求,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数字营商。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秦务员”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加,“好差评”系统全面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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