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外轮、外航每次运输收入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征率为0.75%;运输收入应征的营业税税率为3%。为简化计征,综合计征率为3.75%。
对生产应纳消费税产品的纳税人,在1994年4月1日前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001号文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的,在1994年4月1日以后,一律按现行规定征收消费税。
对因公致残,生活不能自理和被市(地)以上人民政府授予“自强模范"称号以及婚后满五年城镇残疾人,其配偶为农村户口的,公安部门应逐步解诀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城镇户口问题。
《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由各市局票证管理所按照印制普通发票的规定审批后到发票定点印刷厂印制,由票证管理所发售到县、区支局设立登记簿,要建立使用登记制度。
持有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按月签发的“纳税联系单”,并注明上月在承租经营地实际发生的应税或已税销售额(营业额)的。
未设置帐薄,或帐目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建筑安装企业、个人承包(租)经营单位,由工程所在地税务分局在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同时,带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一)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业初级产品所使用的收购凭证,在市局未统一规定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现使用的收购凭证给予审核确认,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未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收购凭证,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
纳税人收购免税农业初级产品所使用的收购凭证,在市局未统一规定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现使用的收购凭证给予审核确认,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未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收购凭证,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
现将财政部(93)财法字第40号《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49号《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现将财政部[93]财会宇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对其他有生产经营收入的单位和组织征收所得税时,应就其收入总额扣除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后,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比照企业同类固定资产折旧率,扣除折旧,不得一次性扣除资产全值,冲减计税所得额。
纳税人承包的工程跨地区(市)、县的,凡机构设在我省境内的,向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凡机构设在外省、市、自治区的,而在我省境内承包工程以设在我省的工程指挥(办事)机构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为了简化计算,便于征管,对允许以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为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以及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采取当期抵扣的办法计算应纳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中“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之规定,对上述持证长途贩运户携货来沪销售的,应在本市销售地就地征收增值税。
因有关部门实际提供产业咨询、市场信息、产品供销等方面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市场同类服务的正常收费价格向这些部门逐项支付的服务费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经济作物:棉花(含皮棉)、原麻、花生、芝麻、油菜籽和其他植物油料、甘蔗、蔬菜、烟叶(包括烤烟叶,但不含复烤烟叶)、瓜果、茶叶(不包括精制茶叶)、种子、种苗、芦苇、花卉等产品。
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统一规定为该小规模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所,其他任何机构或部门都不得承担(包括接受委托)代开发票的职责,如有违反,作违纪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各外贸出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要求,认真清理1993年底的库存出口贷物(包括待运出口贷物),如实、及时填报《1993年库存出口贷物申报表》。长沙地区外贸出口企业将“库存表”直接报送湖南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审核;其它各地的外贸出口企业将“库存表”复印件一份送湖南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备案。
自1994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书立、领受应税作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恢复征收印花税。
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抄宇[1994]2号抄告单称“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江铃股票认购申请表发行手续费收入……不计入营业收入,不交营业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发票办法》)转发给你们。《发票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由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发票管理行政法规。
校办工厂生产的应税货物和学生勤工俭学生产的应税货物,凡属于本校教学、科研的、免征增值税,学生从事勤工俭学取得的劳务、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4]8号“关于摸清外商投资企业存货情况,做好税款分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办理,并在二月底前将企业一九九四年期初库存情况及所包含的已征税款汇总上报省局以便统一上报国家局。通知中所附申报表由各地、市自行印刷。
福利企业生产销售同属于征收消费税的货物,不得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具体指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企业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6天内报送主管部门和主管税务局各一份。主管部门季度汇总会计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送市税务局(税政二处)一份;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于年度终了后40天内报送市税务局一份。
对于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税品,其计税价格明显低于产地市场零售价格的,甲类卷烟、粮食白酒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其他应税消费品逐级上报省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具体核定办法将另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三十一、三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若干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077号《关于外籍人员取得属于一九九三年度的应税所得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收基本法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