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限额超过农民住宅建房规定标准占用耕地的,以及将耕地谎报为非耕地的,当地财政机关应会同土地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据实征税,并由土地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46801.html

1989-03-08

河南省法规

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根据《施行细则》第14条“条例第7条所说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的规定,行为发生时的地点即为纳税地点。

https://www.shui5.cn/article/74/138413.html

1989-02-25

河北省法规

凡在本省城市(包括郊区,下同)、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锐)。

https://www.shui5.cn/article/75/20971.html

1989-02-21

湖北省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第013号《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和(89)国税地字第014号《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59/32460.html

1989-02-21

北京市法规

依照《施行细则》第八条 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https://www.shui5.cn/article/fc/156370.html

1989-02-20

黑龙江法规

你局银税政三字(89)第008号文《关于对建设银行承办的“拨改贷”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请示》收悉。建设银行承办的“拨改贷”贷款合同属于有息贷款合同,应按照规定征收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71482.html

1989-02-16

宁夏法规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a1/162873.html

1989-02-15

北京市法规

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应建立资金账,按所记载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贴花,如没有建立资金账的个体工商业户,应要求一律建立资金账按规定进行贴花,不能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所注明的固定资金与流动资金。

https://www.shui5.cn/article/f5/172627.html

1989-02-10

海南省法规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税务机关核实的土地面积为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64737.html

1989-02-10

安徽省法规

关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贴花范围问题。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只就《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说明以单据(包括仓单、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合同贴花;其他单据暂免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32459.html

1989-02-09

云南省法规

对经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已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试典单位,按规定优惠价格向职工出售的住房,免纳营业税;经营单位或自筹投资的建设单位向职工个人出售的房屋,免征建筑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fe/32458.html

1989-02-03

北京市法规

我省保险系统的自有流动资金(保险总准备金)分别由省分公司、广州市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按其帐面数额计税贴花;固定资产原值由拥有固定资产所有权的保险公司按帐面数额计税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0b/170312.html

1989-02-03

广东省法规

今后各有关单位凡有邀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歌手、演员或演出公司来我市演出,请各有关单位在对外签约时,应写明有关的税收条款,并在演出之前将签订的协议、合同的副本送我局对外税务分局备案。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52236.html

1989-02-01

上海市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包括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116250.html

1989-01-29

广东省法规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1/183598.html

1989-01-28

云南省法规

关于从事商事、产权转移等行为,不书立、领受凭证是否征税问题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凡不书立。领受有关应税凭证的,均视为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不能征收印花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9/32455.html

1989-01-26

广西法规

为加强土地管理,调节土地级差收入,节约并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https://www.shui5.cn/article/d5/170854.html

1989-01-21

河北省法规

鉴于银行从利润中提留的信贷基金,系由总行每年按规定从利润中统一提取后,再逐级分配下拨各级行、处的情况,要求各独立核算的行、处要按实际收到的数额计算贴花;上级行只就扣除下拨后的余额计算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c2/172595.html

1989-01-21

重庆市法规

现将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b/32453.html

1989-01-18

北京市法规

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大、中城市的建制市区和建制郊区所辖经济落后的农村是否列入征税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小城市、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25165.html

1989-01-15

山东省法规

工矿区是指未建立区、镇、建制的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区企业所在地。已经设立区、镇、建制的林矿区不属于工矿区征税范围。

https://www.shui5.cn/article/b5/66998.html

1989-01-11

黑龙江法规

适用集体企业和其他财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包括国家扶持资金、上级拨入资金、企业税后利润补充和单位投入资金以及集资入股形成的流动资金。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记载其本身业务的账簿暂不贴印花,从事本身业务之外的其他生产、经营用账簿应按规定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50508.html

1989-01-10

河南省法规

企业与进出口企业签订的代理协议,协议规定只收取手续费的,暂不贴花。但进出口企业代企业与外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42/144266.html

1989-01-10

天津市法规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凡持有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税务机关核实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1e/157305.html

1989-01-09

青岛市法规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61227.html

1989-01-04

辽宁省法规

土地使用税一律由税务部门征收,土地管理部门予以协助,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辽宁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8/162707.html

1989-01-01

辽宁省法规

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违反本规定,在处理的当天无法缴清税款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其提供信用保证或货物保证,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信用保证人负责缴纳或变卖其提供的货物抵缴入库。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166931.html

1988-12-30

广东省法规

现发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自1988年1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同时施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7d/32450.html

1988-12-30

北京市法规

为了便于各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福建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现根据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020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解释和暂行规定,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145255.html

1988-12-29

福建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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