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研究,2007年上半年我市32户民政福利企业(详见附件)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的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准予按照《关于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5号)文精神,对企业在2007年1-6月生产的货物缴纳的增值税采取先征税后返还的政策。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云南实际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报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有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涉及群体性、重大公共利益或者当前敏感问题等事项的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在决定作出后5个工作日内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
各地要建立计税价格审核和价格评估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计税价格确认体系。各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交易房地产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历史交易价格、建造价格和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信息,确定本市各地区的房地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
按照省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涉税事项备案管理办法>和<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辽地税发[2007]21号)的规定,加强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纳税人不按规定备案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代扣代缴业务结束后,扣缴义务人应将余下的代扣代收凭证交还主管税务机关,并结清应代扣代缴的税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两个减负”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基层对一些税收业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局对部分涉税业务进行了梳理,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近期连续接各地反映,省局下发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粮食收购工作中收购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44号),较好地解决了粮食收购单位收购发票使用及管理问题,但其他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问题未作明确。
省局企业涉税治乱减负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总局《通知》要求提出各自具体的检查清理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检查的质量。各地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检查,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
中国银行门票代售点未领取发票开具的,购票者可持奥运会门票或残奥会门票到门票销售地的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代开发票时主管地税机关免征地方各税。
所有增值税增量部分只能用于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主管国税机关不征收入库,抵扣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后仍有余额的,省局另行明确入库办法。
对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应税所得率的核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第八条规定执行。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各行业的核定征收标准,保证核定征收的公平合理。
为加强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土地竞得人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以新公司名义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经济活动行为的契税征收管理。
执行时间。我局将统一于2007年11月1日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本通知下发后,原收费标准废止。请各区、分局在办税大厅对本次收费调整情况进行公告,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既要用好用足用活有关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企业发展,又要严把减免税关口,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税收监管,真正把税收政策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发挥好,落实节能减排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决策。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粤地税发(2007)207号),我局对相应转发文进行了清理,现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和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水路运输服务业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等以下4份文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收购发票的式样、联次、内容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规定。收购发票分电脑版和手工版两种,实行全区统一票样(见附件)。收购发票的面额分百元版、千元版和万元版三种,由主管国税机关视纳税人收购业务量的大小报市级国税机关批准印制。
各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规定的范围,掌握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标准。
由于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性质较为复杂,为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对暂免征收车船税的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由省辖市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审批(扩权县地方税务局享受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权限)。
金融服务外包机构,是指在本市运营的区域性金融后台营运中心,包括资金营运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等经营类业务营运中心和客户服务中心、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灾备中心、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中心等管理类、服务保障类业务营运中心。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为加强我省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增值税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545号)的精神,现对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京政发[2005]11号)和国家、市政府土地管理有关政策的精神,为做好我市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工业产业结构与布局结构调整,经研究,现就规范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新版《浙江省地税发票样本》自去年推行以来,各地按照省局的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电脑版发票,为促进“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资金的来源和性质看,技改资金是财政性资金,技改资金委托贷款是政府为缓解企业技术改造建设工程资金短缺问题所实施的特殊扶持手段。回收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仍滚入本金,重复滚动使用,与银行代理的企业经营性委托贷款有根本性区别。
现将国家确认的第十四批我省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和已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转给你们。
各省辖市局要组织基层税务机关,对辖区内加油站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对未在《名单》内、且非中石化、中石油新增备案的加油站,应要求其按照独立核算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对以前月份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缴,防止一些加油站挂靠中石化、中石油而偷逃国家税款。
对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新华书店仍可继续保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认证,但一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05]227号)的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省(不含厦门)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不低于950元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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