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对象主要为参加本省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aa/171836.html

2022-07-27

安徽省法规

除上述调整外,市区其他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等级划分范围仍执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8〕85号)文件相关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71487.html

2022-07-25

安徽省法规

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享共治。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和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70944.html

2022-07-22

安徽省法规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和宣州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18〕88号)确定的中心城区和宣州区范围内一、二、三、四等土地等级范围维持不变。

https://www.shui5.cn/article/3a/170450.html

2022-07-21

安徽省法规

未动工开发不足一年,企业积极主动配合的,属地政府可通过适当延期开竣工时间、项目嫁接、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等措施帮扶企业,尽快消除闲置状态。

https://www.shui5.cn/article/ec/171957.html

2022-07-15

安徽省法规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助企纾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举措:

https://www.shui5.cn/article/fa/168889.html

2022-07-13

安徽省法规

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信用差异化缴存管理。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性住房以及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

https://www.shui5.cn/article/e4/173196.html

2022-07-12

安徽省法规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 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https://www.shui5.cn/article/20/168349.html

2022-07-08

安徽省法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要求,经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7a/168704.html

2022-07-06

安徽省法规

组建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省工作专班),加强形势研判,统筹协调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落实。完善监测调度、通报点评机制,做好政策储备和应急预案,扎实推动行动方案落实到位。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68863.html

2022-07-05

安徽省法规

对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证照补办和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挂牌前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需要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政策指导与支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71985.html

2022-07-01

安徽省法规

自然人代开以上第(一)项业务范围的发票时,代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自然人代开以上第(二)项业务范围的发票时,代征增值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26/167666.html

2022-06-30

安徽省法规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费申请,税务机关受理、初核后,将受理的退费信息及相关资料传递给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

https://www.shui5.cn/article/b2/167495.html

2022-06-30

安徽省法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4729元。

https://www.shui5.cn/article/04/167969.html

2022-06-30

安徽省法规

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

https://www.shui5.cn/article/02/171265.html

2022-06-29

安徽省法规

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71981.html

2022-06-29

安徽省法规

当事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通过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处理。

https://www.shui5.cn/article/72/169772.html

2022-06-28

安徽省法规

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开展事后抽查,并会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

https://www.shui5.cn/article/94/167368.html

2022-06-28

安徽省法规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规定计算纳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16/167614.html

2022-06-28

安徽省法规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按照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经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可延期缴纳相应税款;符合条件的企业转增股本过程中缴纳个税有困难的自然人股东允许在5年内分期缴纳。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73281.html

2022-06-28

安徽省法规

决定废止《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宣城市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2019年第2号)。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70453.html

2022-06-27

安徽省法规

凡是实施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0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a4/167057.html

2022-06-22

安徽省法规

对应当办理汇算的纳税人,逾期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按日加收滞纳金,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进行标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税务行政处罚。

https://www.shui5.cn/article/6e/166663.html

2022-06-21

安徽省法规

发售发票属于主管税务机关职权,我省各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领发票一直予以支持和保证供应。在税收征管实践中,部分纳税人可能因为存在涉税风险问题,如未取得合规列支凭证企业所得税存在欠缴风险,主管税务机关依规对其发票的供应做出限制,在企业整改后可以正常领用发票,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https://www.shui5.cn/article/b3/179233.html

2022-06-20

安徽省法规

出口退税、收入核算、征管科技、信息中心、风险管理等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协同配合,对于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及时受理、审核、核准、退库,及时传递信息,各级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对退税全流程实施跟踪提醒、督办,确保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https://www.shui5.cn/article/ca/166586.html

2022-06-17

安徽省法规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法定期限,请扣缴单位协助提醒、辅导外派员工按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境外所得,避免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甚至影响纳税信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2/166215.html

2022-06-16

安徽省法规

按照国家部署,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进一步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71256.html

2022-06-15

安徽省法规

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的地区,依规在分配年度环境污染防治有关专项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等)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https://www.shui5.cn/article/a5/167871.html

2022-06-15

安徽省法规

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实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让他们安心留皖、放心创业、舒心定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各地可给予配套支持。

https://www.shui5.cn/article/af/171319.html

2022-06-15

安徽省法规

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落实小、中、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加强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监控,动态跟踪资金使用,及时通报资金分配使用进度,强化对县(市)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4f/171954.html

2022-06-15

安徽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有关规定,《铜陵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铜陵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ui5.cn/article/96/166664.html

202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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