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述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发出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知书后,税务人员对房地产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核查,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合议,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
对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邮电通信行业企业自然人(个人)股权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股权变更情况进行重点监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持地税机关核发的《审核通知单》和完税凭证,工商部门方可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要抓好税务行政审批(核)办理流程调整的落实衔接工作,及时调整综合征管软件中操作权限、文书流转设置,认真做好印章保管、文书发放、资料归档等环节的工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旅游业发展的人本化特质、多功能特点、开放性特征,把我省旅游业建设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间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资料原件以供审核,在留存纸质复印件备案的同时应报送税务机关要求的电子格式文档。主管地税机关对纳税人报送的纸制和电子文档登记信息要严格审核,实行“一项一档” 分类建档管理,并设置管理台账。
地方教育附加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省地税局直属局与各市、县地方税务部门的征管范围维持不变。
发展旅游产业,既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就业供给、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渠道;既是提升地区形象、扩大招商引资的有效平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更换采集软件的对象是已经使用一盘式采集系统的纳税人,对于只使用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和电子申报平台办理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做要求。各县、区局要注意区分使用对象,对于不愿更换软件的纳税人,要允许其选择其它合适的申报方式。
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在接到各县局、市区各分局报送或市局办公室转送的资料后,登记台帐,5日内完成对纳税人申请材料和核查报告的审查,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派员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应在2日内完成。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与房地产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大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审核力度。建立内部制衡和防范机制,有效化解执法风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对2011年1、2月份实现的应缴已缴或应缴未缴的内资企业的地方教育附加,均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补缴足地方教育附加;对2011年1、2月份应缴未缴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的地方教育附加,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补缴地方教育附加。
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省局将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和查处工作需要确定省地方税务局督办案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省地方税务局督办案件,各单位完成省局督办案件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新版普通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接文后,你局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个人股东转让股权以转让人为纳税人,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为个人的,到所持股权的企业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省直公益性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本单位严格按照财综〔2010〕2253号文件以及本通知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捐赠票据,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规定领购、使用和管理捐赠票据的行为。
自2011年1月1日起,我省正式启用新版《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缴款书》(式样附后),原《安徽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缴款书》同时废止并停止使用。
按照《安徽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省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属于三类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综合定额240元/人天(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以及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资料印刷费等);除恢复伙食补助费(标准是省外50元、省内30元)外,差旅费报销维持现行标准。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现决定对《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39件省政府规章作如下修订:
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须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是指取消审批手续的减免税项目和不需地税机关审批的减免税项目。
土地使用税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各主管地税机关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纳税人土地使用税调整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通过媒体、网络、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业务培训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土地使用税调整政策和相关纳税规定,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法规,提高其税法遵从度。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人员个人所得税减免的程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执行。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要进行核实。
日常税收征管和税务检查发现,很多房地产企业故意取得虚假建筑工程发票,从而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目的。因此,在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管理中,要将开发产品建造成本的真实性作为重要内容从严监管,对明显超出基准单位平方造价的,要依法处理。
在本市注册的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地税机关在为企业开具发票时按开票金额的1%预征。工程项目实行分包的,对总承包企业按减去分包收入后的余额预征企业所得税,对分包企业按实际工程收入预征企业所得税。采取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的,年终按企业实际经营收入进行汇算清缴。
新版地税普通发票防伪专用纸包括专用水印纸、专用干式复写纸和专用无碳复写纸,在现有“SW”水印防伪基础上,增加区域性防伪标志---“安徽地税”水印图案。另外,通用定额发票(包括有奖定额发票)在上述双重防伪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使用版纹防伪技术。
2010年度职业风险金在年度终了后一次性补提足;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金实行税前提取,并设专户保管,没有出现风险时不得动用(包括变更股东),具体操作办法按《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执行。
为保障纳税人准确、有效使用网上办税一体化系统,在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热线服务和网络服务基础上,应纳税人要求提供上门维护服务的,可收取上门维护服务费。网上办税一体化客户端维护服务须坚持纳税人自愿原则,应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纳税人接收上门维护服务。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跨区域外地来芜经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应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在芜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各主管征收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规定及时做好税种鉴定,督促企业申报,足额入库。
省财政厅对补助省级以下的项目下达预算指标,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到项目单位;省级项目及经费,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仪器设备购置按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
此次普通发票(包括冠名发票印制)换版,需使用省局指定的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单机版开票软件。市局计划在10月中旬对税务干部进行培训,各县局、区局要合理安排计划,负责分批对纳税人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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