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人社字[2022]59号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8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健全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有效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和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德人社字〔2022〕59号       2022-05-18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健全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有效扩大创业培训规模,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和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培训内容及对象

  创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创业意识培训(GYB)、创业计划培训(SYB)、创业能力提升培训(IYB)以及网络创业培训等内容。面向符合条件的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其中,GYB培训对象是有创业动机,缺乏可行想法的群体人员;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对象重点是有创业动机和初步开办企业想法或具体可行创业项目的群体人员;IYB培训对象是已创业(取得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有改善企业意愿的创业人员。同时,应将就业创业形势政策解读纳入创业培训内容。

  二、培训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

  创业培训采取小班互动式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创业培训(含通过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开展的线上创业培训)课时需按照《“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网络创业培训技术要点》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GYB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24课时(每课时45分钟,下同),SYB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天、56课时。可以采取“线上+线下实操结合”的形式开展创业培训教学,线上培训课时原则上不高于总课时的50%。

  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实行分类分段补贴,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500元/人、IYB培训600元/人(可通过购买服务以创业训练营等形式开展,所需资金可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或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网络创业培训800元/人;对通过“互联网+创业培训”网络平台开展的GYB培训、SYB培训的,分别按100元/人、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创业培训承接机构

  具备相应创业培训、创业服务能力,持有合法有效办学资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等机构(具体条件见附件),均可申请承接创业培训任务。承接机构的确定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原则,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组织开展。

  四、创业培训工作流程

  (一)审核开班。创业培训机构安排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学员报名。计划开班前,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开班申请材料(开班申请表、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学员花名册、培训报名登记表及对应群体身份佐证材料、讲师资质证书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开班。

  (二)实施培训。承接机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中就培发〔2020〕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培训期间,承接机构每个培训班期需安排1名管理人员负责教学、考勤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三)结业考核。承接机构完成培训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结业考核,培训学员个人出勤率达不到总培训总课时80%的,不得参加结业考核。创业意识培训考核采用理论考试的形式;创业计划培训考核采用“理论考试+创业计划书答辩”的形式;网络创业培训考核采用“网络创业规划书答辩+实践成果评分”的形式,对考核合格的学员,按照德人社字〔2020〕204号文件中《德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核发规程》要求(关于创业培训合格证核发政策内容继续沿用,后有新规定出台,以新规定为准执行),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四)档案资料报送及补贴申请。考核结束后,承接机构须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培训班期档案资料,包括讲师授课记录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考核合格名单、培训结束评估表、SIYB学员培训监督评估工具表格及相关视频资料等,同时提交培训合格证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培训人员花名册、《职业培训补贴代领申请表》、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等相关资料进行补贴申请。

  (五)补贴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班期材料进行审核,将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培训成果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创业培训类别、培训地点、培训合格人数、领取补贴的单位或人员名单(含隐藏部分字段的身份证号)、拟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六)培训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从报名、开班、培训、考核、资金申请到补贴拨付的全程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承接机构需及时做好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留存培训实施方案、讲师授课记录表、学员考勤表、学员考核合格名单(含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合格证书编号)、培训结束评估表、补贴申请表等,开班、授课过程、结业考核环节视频资料(每环节段视频时长不少于30分钟)、SIYB学员培训监督评估工具表格等资料备查,做到培训过程可追溯。

  (七)培训评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进行实地考察,通过查看台账资料及培训班现场、电话回访学员、核验创业培训管理系统数据等,对创业培训机构学员满意度、学员创业实践率和就业成功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对未通过评估的培训机构,建立退出机制。

  附件:创业培训任务承接机构条件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