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抄报[含机动车]系统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8-29
摘要:抄报税流程:在报税管理—抄报税模块点击读盘并提交,进行开票信息的上传;系统提示抄报成功后,进入反写监控信息模块点击提交,进行监控信息的反写。您可以在报税数据查询、报税结果查询中查询历史抄报情况。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抄报[含机动车]系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减轻办税负担,我们为您提供了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抄报(含机动车)系统(以下简称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主要包括信息查询和报税管理两项功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登录方式

  您直接登录青岛市国税局网站(www.qd-n-tax.gov.cn),在“我的办税厅”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后,点击“办税区”-“我要申报”- “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进入系统。您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我的办税厅”业务并设置初始密码。

  1、适用范围

  本系统适用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纳税人。

  2、使用费用

  您使用网页方式的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不需要为其支付任何费用。

  3、登录时请确认您的税控盘已经插入计算机。(注意: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不支持报税盘抄报)

  二、注意事项

  您在使用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之前,需在本地计算机上进行如下设置:

  1、下载并安装控件。您使用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之前,需要首先下载“税控盘控件安装程序”,下载地址有如下两种:

  (1)、在进入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时,输入税控盘密码的界面中下载;

  (2)、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的下载中心--涉税软件栏目中下载。

  下载控件后,请确认关闭您的IE浏览器,并确认您的计算机安装的不是64位操作系统,再进行安装。

  2、添加可信任站点。请将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的IP地址(http://etax.qd-n-tax.gov.cn:7010)添加到可信任站点。具体操作如下:点击IE浏览器上方工具栏-Internet选项-安全-受信任站点,添加系统IP。

  3、设置安全级别。IE浏览器工具栏-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中的ActiveX控件全部选为启用。

  三、简要功能说明

  1、初始化设置

  您安装好税控盘控件、登录系统后,首次使用需要先进入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左侧“管理菜单—信息查询—用户基本信息管理”模块点击读盘并保存,以完成系统初始化。

  2、信息查询

  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中的“库存情况查询、监控信息查询”模块提供税控盘中库存发票信息查询以及开票截止日期信息等监控信息的查询功能。

  3、报税管理

  抄报税流程:在报税管理—抄报税模块点击读盘并提交,进行开票信息的上传;系统提示抄报成功后,进入反写监控信息模块点击提交,进行监控信息的反写。您可以在报税数据查询、报税结果查询中查询历史抄报情况。

  4、详细操作请参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中的“下载中心”—“涉税软件”中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抄报(含机动车)系统功能说明”(也可在“友情提示”栏目中下载)。

  如果您对货运专票网上抄报系统有任何疑问,可以向青岛市国税局12366电话以及各区、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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