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2-30
摘要: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一、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佛山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562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费率(含一档和二档)从3.5%下调为3%。

  三、生育保险费率维持1%不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费率维持一档0.5%、二档1.5%不变。

  上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有新政策,以最新出台政策为准。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