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2-14
摘要: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新疆税务”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事宜,申领纸质空白发票请优先选择“网上申领,邮政寄递”方式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决定,为全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免费寄递纸质空白发票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24: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或“新疆税务”APP办理纸质空白发票申领时,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递,免收邮寄费用。

  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建议广大纳税人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新疆税务”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税费事宜,申领纸质空白发票请优先选择“网上申领,邮政寄递”方式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2月1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