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市税务局关于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乐市财政综[2020]26号 2020-11-0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现将经乐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1.乐山市善诚志愿者协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乐山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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