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公告)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公告),现将已受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1月11日前向新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弓雪 联系电话:0991-2681026、2681111 新疆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8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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