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影响会计法税率不变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例: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00元,1997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5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额为65000元...

例: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100000元,1997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50000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额为65000元。该企业1997年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5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33%。该企业本期应交所得税和本期所得税费用如下(注:下列与上例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例子相同):

1)税前会计利润150000

加:永久性差异20000

减:时间性差异15000

应税所得 155000

所得税税率33%

本期应交所得税51150

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15000×33%4950

本期所得税费用(51150+4950) 56100

21997年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56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1150

递延税款 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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