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收优惠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季报?

来源:重庆长寿国税 作者:重庆长寿国税 人气: 时间:2018-01-29
摘要: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A类)纳税人季度申报时,将涉及《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额所得额明细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和《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等相关附表的填报。按照税法规定,有一些优惠政策是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缴)时

  优惠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我们前面讲的两张附表都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免,金额填写的是收入、成本、费用等,现在要讲的报表不一样,它是对税额的减免,金额填写的是实际减免的税额,需要先计算出应纳税额再计算优惠。本附表和主表的对应关系如下:

  这张附表可以分成几个板块: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板块

  这里填写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按照现行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享受按照20%的优惠税率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相当于您按应纳税所得额10%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直接减掉一大半。这里第2行和第3行金额一致填写优惠金额即实际利润额*15%的金额。渝小税提醒您,如果您的企业符合下面的条件,一定要填报享受优惠哦:

  1.未从事国家限制类或禁止类行业2.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小于3000万元,从业人数小于100人,应纳税所得额小于50万元

  其他企业:资产总额小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小于80人,应纳税所得额小于50万元

  这里的资产总额=(本季初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金额+本季末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金额)÷2;从业人数=(本季初企业职工总数+本季末企业职工总数)÷2。

  高新技术优惠版块

  这一板块是鼓励企业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第4行“二、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针对从事产品研发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专项优惠项下的第13行“(七)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主要针对主要提供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服务企业。根据号公告的规定,优惠为“季度享受、年度备案”,如果您的企业从科技主管部门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是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证书,在季度申报时不需要进行备案即可填报并享受15%优惠税率,只需要年度汇算清缴前备案就行啦!这里的优惠金额填写实际利润额*10%的金额,不要算错了哦!

  民族自治地区自行制定的优惠

  本优惠是民族自治地区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优惠仅限于企业所得税税款地方分享的部分,各地优惠政策不同,具体的还是要问自治地区当地的税务机关。

  地域性优惠,这个版块的优惠政策种类比较多

  这一类的优惠虽然多,但是都是针对特定地区的。渝小税提醒重庆的小伙伴们注意,目前重庆地区能享受的地域性优惠只有第24行“(十八)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其他的优惠千万别填哦!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优惠是预缴享受、年度备案的项目,如果您的企业设在西部地区而且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内列示的鼓励类项目为主营业务,同时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可以占到全部收入的70%及以上,那您在季度申报时就可以填报享受这一优惠了,优惠金额=实际利润额*10%。

  文化产业优惠版块

  本版块的优惠主要针对文化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文化企业才可以享受优惠哦:

  经营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限于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认定,享受优惠时本行填写金额等于主表11行“应纳所得税额”。

  动漫企业必须通过动漫企业认定,认定标准见《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

  受灾地区优惠版块

  目前该优惠只有第11行“(五)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优惠政策仍在执行有效期内,但并不涉及重庆地区。所以,重庆的小伙伴们这几个项目就不要再填写了!

  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优惠版块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的规定,符合第17行、第20行、第22行相关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第18行、第19行相关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按照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填写主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0%,如果企业的经营期在15年以上,还可以享受“五免五减半”(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哦!此时第一年至第五年本行等于主表11行“应纳所得税额”,第六年至第十年本行等于主表11行“应纳所得税额”*50%;符合第21行、第23行相关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按照10%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行等于主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5%。

  特殊行业优惠政策版块

  符合《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6〕111号文件规定全部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享受优惠时本行填写金额等于主表11行“应纳所得税额”。

  过渡期优惠版块

  渝小税郑重提醒您:本行的“过渡期税收优惠”指的是2008年1月1日前符合条件应享受“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因未获利而在当时未享受优惠,延后享受优惠的企业,其他情况都不属于本行所说的“过渡期税收优惠”,千万不要填错哦!

  其他优惠版块

  这里是一个补丁类的条款,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发布以后新出台的优惠政策,表上没有列出来的填到这里,特别注意这里不能仅仅填写金额,还需要填写享受的优惠政策名称和代码(软件申报需要在下拉菜单中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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