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8号: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读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3-08-28
摘要: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读 2013年08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完善投资性黄金相关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我局会同财政部下发《财政部...

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二批)的公告》的解读 
 
 2013年08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为完善投资性黄金相关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我局会同财政部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之后我局又下发了《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6号),并随此公告下发了第一批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名单。

  上述政策实施后,熊猫普制金币的销售渠道迅速扩展,在第一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基础上,经中国金币总公司审核,又有第二批共136家金融机构和经销商符合相关条件,包括:中国金币总公司控股子公司1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允许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113家;经中国金币总公司批准,获得“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资格,并通过金币交易系统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的纳税人22家。

  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我们发布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二批)》,明确对其中符合《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

       相关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