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6-01
摘要: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合作,探索以经济管理学院为依托活开展企业调研、智库报告、企业百优案例编写、培育讲座、内蒙古企业百强调研分析评选、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合作事宜,提升我区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的答复

应洪巨代表:

  您提出的第500号《关于解决我区民营企业用工难的建议》,对于缓解“就业难”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中认真考虑和吸收。现对“建议”中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盘活人才资源”

  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问题,首先要立足用好区内人才资源。近年来,自治区人社、教育等部门通过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供需对接,盘活各类人才资源。举办了一系列线下大型招聘会、“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和“千企进校园,引才送岗位”专项行动,以及“民营企业百日招聘”、“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百家商会千家企业助力万名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活动暨线上招聘月”等形式多样的大学生就业招聘服务活动,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实施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对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职称给予倾斜等措施,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据自治区教育厅统计,2022年全区高校毕业生面向民营企业就业人数约为6万人。

  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以民营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同时积极落实各项稳就业助企纾困政策,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为企业广招人才、助力发展。

  二、关于“优化和落实人才政策”和“打造良好营商引才氛围”

  解决民营企业引才、留才问题,关键在于优化机制,打造良好环境。近年来,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不断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政策措施。一是加快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着力清除人才引进壁垒,为企业发展营造人才流动集聚氛围。坚持需求导向,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面向区内外发布。目录涵盖了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技术等岗位,其中为民营企业单设板块,发布112个企业281个岗位1288个用人需求。二是加强企业急需的技能人才培养。不断完善高等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全区备案的高职(专科》专业309种,新增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布点数量239个。组织开展技能提升行动,积极落实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为企业输送了大批技能人才。三是加大民营企业人才引育奖励支持。人社厅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2022年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申报评审工作,评选出25家企业,每家企业奖励支持科研经费20万元。入选企业90%为民营企业,覆盖了奶业、肉羊、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光伏装备等12条重点产业链。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民营企业引才力度,继续组织民营企业赴重点高校参加“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引才活动,重点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工程师。围绕2023年自治区确定的16条重点产业链,持续开展企业人才引育奖励支持工作,支持企业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创新发展。

  三、关于“加强校企合作”

  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43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2〕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工匠班”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内教职成函〔2022〕87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大力推广“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模式,全区128所职业院校与239家企业联合举办317个“订单班”,培养在校学生19250人。遴选40家企业与相关职业院校开展深度合作,已完成27所高职院校51个“工匠班”组班,在培学生1100余人。

  我们将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加强与区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合作,加快培养符合本地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四、关于“提升企业家素质”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升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转变用人理念。这些年,自治区工商联发挥自身桥梁纽带作用,向附属商会和企业积极宣讲就业创业等政策,及时回应企业关心的问题,通过“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京津冀蒙跨区域促就业网上招聘月”等活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各商(协)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合作,探索以经济管理学院为依托活开展企业调研、智库报告、企业百优案例编写、培育讲座、内蒙古企业百强调研分析评选、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合作事宜,提升我区民营企业家的经营管理素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深入实施企业家队伍培育工程,深入开展企业交流活动,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引导人才留在企业扎根成长。

  感谢您对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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