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修法对个体经营者税负影响几何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天培 邹国金 人气: 时间:2011-05-12
摘要:国家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后,我们的经营所得将按5%和10%的低税率纳税,税负会大幅下降。 北京市石景山区某酒家的会计张小姐说...

   “国家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后,我们的经营所得将按5%和10%的低税率纳税,税负会大幅下降。”北京市石景山区某酒家的会计张小姐说。张小姐介绍,她所在的酒家工商登记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引起广泛热议。此次个税修法,除了工薪阶层关注外,由于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营者的税负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也引起3400多万个体工商户和众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关注。

    “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按以往惯例,国家会相应提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随着扣除标准的提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税负也会有所降低。”有关税务专家表示。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除工薪阶层外缴纳个税的一个庞大群体,他们能否从个税修法中受益、受益多少?个体经营者对个税修法有什么建议?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几家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从采访的情况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能否从个税修法中受益、受益多少,与他们缴纳个税的方式密切相关。

    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税负将降低
    北京市石景山区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税法有关规定,目前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实行查账征收,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就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

    有关专家认为,个税修法,对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是利好,因为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都会直接降低他们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首先从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来看。以往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均会相应提高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比如2008年3月1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后,2008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将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持平。预计此次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会相应提高。由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费用增加,自然会减轻一点税负。

    其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调整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5档税率没有变化,但是税率级距有了变化,适用低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多,税负自然会降低。比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按旧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20%-1250=4750元。按草案规定的新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5%+15000×10%=2250元,比过去降低52.6%。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指出,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调整后,为平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人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草案维持现行5级税率级次不变,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的级距作了相应调整,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谢旭人表示,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平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

    税务局的有关人士强调,此次个税修法,无论是提高费用扣除标准,还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才能适用。因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只适用于按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才能按照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税率表规定的税率计算个税。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望从修法中获益
    有关人士介绍,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税征收方式与个体工商户很相似。首先,个税征收方式也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只是核定征收又细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定额征收与个体工商户相同。定率征收是对能够较为准确核算营业收入,或者能够核算成本费用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通过用收入总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税。其次,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一样,能够在修法后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因为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按照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也能享受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带来的好处。而对纯粹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与实行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一样,税负难以发生变化。

    张小姐介绍,石景山区某酒家2010年前按定额方式缴纳各项税收,个税的征收率为2%。从2010年起,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始建账,个人所得税改为定率征收方式,应税所得率为7%。改为定率征收后,个税税负大幅降低。国家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后,税负将会进一步降低。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负不会直接因修法而降低
    “由于没有建账,税收按定额方式缴纳,每月按营业额的8.5%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月缴纳税收大约4000多元,其中个税的征收率为营业额的3%,缴纳个税大约为1500元。”石景山区某火锅店的老板齐女士介绍,她经营的火锅店登记的是个体工商户,经营面积有700多平方米,员工有20多人,每月的经营额平均在50000元左右。对于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来说,由于没有设置账簿,不适用按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自然享受不到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好处,也无法按调整后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计算纳税。因此,此次个税修法,从目前来看,对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的税负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经营额、所得额,然后税务机关依据一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在现实中,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往往是按照经营额的一定比例综合缴纳各项税收,其中就包括个人所得税。

    石景山区一家个体饭庄的老板冯女士介绍,她是按照定额方式缴纳各项税收,只要饭庄营业,无论营业额多少,都要按照营业额的8.5%纳税,其中就包括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两家饭庄的纳税情况看,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是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确定的,在确定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时,税务机关会考虑个体工商户的成本、费用和收益。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有的地区是3%,有的地区是2%不等,存在一定差异。从此次个税修法看,修改内容与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确定没有直接关系,当然不会影响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个体经营者:我们也该减税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说明中指出,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这就意味着,如果最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有88%左右的工薪阶层不用缴纳个税。对此,个体经营者希望国家在降低工薪阶层个税的同时,能够采取措施,降低个体经营者的税负。

    前述的石景山区某火锅店的齐女士说:“随着原材料涨价,员工工资上涨,目前经营利润已经很低。由于按定额方式纳税,只要有营业收入,都要按3%的征收率缴纳个税,税负太高了。希望征收率能降一点。”谈到为什么不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纳税时,齐女士表示,除了建账麻烦、核算困难外,最重要的原因是原材料大多是从个体户处进货,无法取得正规的发票,难以入账,无法准确核算收入和支出,达不到建账的要求。

    王女士是石景山区一家从事图文设计的独资企业会计,企业是儿子办的,整个企业就她和儿子两个人。由于规模小,经营效益不太好,从2005年以来她就没有从儿子哪儿领过工资。王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她儿子在一家大企业工作,工资10000多元,但为了发展自己的事业,辞职自己开办了独资企业。从目前看,儿子办企业的收益还不如在公司上班高。王女士希望随着工薪阶层税负的降低,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降低个体经营者的税负。

    据石景山区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截至目前,石景山区内共有15000余户个体工商户和53个各类市场。目前,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达不到查账征收的要求,只能按定期定额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关人士介绍,虽然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推行建账已经好多年了,但效果不好。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小,购销多是现金交易,没有多少正规的记账凭证。同时,由于缺乏建账能力,真要建账还得请专业会计,需要额外支出一笔费用,对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来说承受不起。因此,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都采用定期定额的方式缴纳税收。在定期定额方式下,如果没有设定个税起征点,只要个体经营者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税务机关一般情况下就视同他们取得了所得,从而核定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没有设定个税起征点的地区,个体经营者基本上是全员缴个税。

    个税修法后,随着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免缴个税或税负降低,与他们收入差不多的个体经营者的个税差异会日益凸显出来。特别是“个体经营者全员纳个税”现象的存在,不符合个税量能负担、公平税负的原则,也不利于个体经济的发展,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那么,如何解决个体经营者的个税问题呢?有关专家认为,从长远看,要根本解决个体经营者的个税问题,需要上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者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规范经营,这样就可以核算出个体经营者准确收益,然后按收益的多少适用税率,做到多收益多纳税,少收益少纳税,无收益不纳税。实际上,这也是税务机关鼓励的发展方向。

    从现实看,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要求个体经营者普遍建账,以查账征收的方式纳税,很不现实。要解决未建账个体经营者的个税问题,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首先,以法的形式设立个体经营者个税的起征点,规定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不用缴纳个税。这种方法的原理同工薪阶层免缴个税的原理一样。目前,个人所得税有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个体经营者个税的起征点,但一些地区已经在尝试。

    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规定,从2010年开始,固定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统一调整至10000元。除货运以外的行业核定征收计算率分为三段, 即:10000元及以下部分,征收率为0;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的部分,征收率为1.5%,且仅对超过部分征税。比如个体工商户定额为11000元,仅对1000元征税;25000元以上的部分,定为1%。通过上述调整后,全区有近95%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受益人群达到10多万人。

    由于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没有对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经营者的个税起征点作出明确规定,有的地方设定了起征点,有的地方没有设定,比较混乱。接受记者采访的人士希望,以个税修法为契机,以法的形式明确规定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体经营者的个税起征点。

    其次,在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后,税务机关应即时调整个体经营者的个税征收率,使其有所降低,从而降低未建账个体经营者的个税税负。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新的《个体工商户条例》,解除了对个体工商户的诸多法律禁锢,目的是为了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税收是个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个体经济营造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政府部门支持个体经济发展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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